再聊了会天,我们就告别米拉,坐进了车里。算算日子,离开学还有三天,离新生见面会还有两天,我们决定把油门一踩,先到佐治亚把可怜的女孩的事情办了吧。
从奥兰多到佐治亚的距离比回迈阿密还近,几个小时后,我们已经行驶在另一个州的境内了。最后我们按照查到的资料,来到了一个毗邻阿拉巴马州的城市,哥伦布市。
对于当时被害女孩和凶手曾就读的大学,我们不是很方便透露。而且当时因为那两个都是大一的未成年人,学校做了挺多工作来稳定学生和封锁消息的疯传,我们不能让人家的辛苦毁于一旦。
其实消息还是在发散的。没有官方的说法,暗地里学生还是会偷偷议论,于是这件事就成为了版本众多的传说故事。故事内容可能多少会变质,但地点和人物形象都大同小异。幸好我和阿三年龄有优势,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即将入学的大学生嘛。佐治亚州比佛州早开学几天,第二天起床以后,我们背个包走在校园里,手里还夹本笔记本,轻轻巧巧就伪装成了本校的新生。
我们分散在校园各地搭讪形形色色的学生。我在图书馆逗人聊天,被隔壁桌一个眼镜女瞪了好几眼。后来听阿三讲,他还被一个印度女同胞问了电话,他摸着自己的胳膊作寒冷状,说:“那个人眼旁有个痣的!”当然,痣这个单词是我把字典软件给他输了才知道的,之前我一直以为那个词只有霉菌的意思。
“你懂个屁。那在我们华夏是代表美人的意思。那个痣是美人痣。”
“可是它有拇指的指甲盖那么大”
“那你就当作我没讲过吧。”
话说回来,到下午的时候,我们除了要回了几个美女的电话号码和脸书之外,也是有实际收获的。有好些人都说那男孩原来住在南郊的富人区,那里附近有个叫因得烈斯的淡水湖。
我们查阅了相关的案情报道,当年男孩的代表律师辩称男孩有精神病,后来在审讯时和接受心理医生的面谈过程中,男孩表现出来的,也是一种精神极其不稳定的状态,后来男孩就被送到了州立精神病院。案件的重点是,警方除了找到了女孩的血液,以及男孩在床单上遗留的精液以外,却没有发现女孩,或者女孩尸身的踪迹。
这就是说,那个男孩或者他的家人藏起了尸体。死者死得冤惨,如果身后还没有得到适应的葬殓,只会加重她的怨气和戾气。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她葬在哪里,但既然远在邻州的她怨气已经发作,那么在尸身周围应该还会有一些负能量的汇聚。
按照地图的指引,我们赶着还没天黑,来到了因得烈斯湖。
“那男孩的房子应该就在附近了。”阿三说。这附近因为每个房子都占地比较大,而且房价很贵,所以住户不算很多,找起来也算省事。
根据我多年看犯罪心理学的经验,菜鸟罪犯会把尸体藏在自己的后院,或者把石头绑在尸体上沉到湖里去。不过当我们找到男孩以前的房子以后,在我看来,把尸体藏在后院那真是高手。因为男孩家围起来的后院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要是我们把泥土都翻一遍,都可以直接在上面种庄稼了。
这家人因为当年的事情,早已经搬走了,空置的别墅几乎被疏于打理的爬山虎整个吞掉了。那些红色的爬山虎长得特别鲜艳,就像是鲜血的颜色。
有人住的家我们都爬进去过了,更别说没有人住的房子了。于是乎,阿三那把因为被我插过活死人,丢进阿三那所谓的圣水,泡了整整一晚上的弹簧刀,现在又被我砍得就像是沾满了血。
终于砍得能看见门了,我正要推门进去。阿三在我旁边拿回自己的刀,嗅了嗅。对于这个良好的习惯,我猜在他抠脚的时候也会有所体现。他厌恶地说:“一大股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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