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衣老者脸庞划过。眼中有泪水浸润,只见他一个弹跳,已经掠过几个山头,消失在这夜幕中。
山庄,除了一片火海,剩下的就只是在呼呼的松涛声了。一切,似乎全都没有发生。
谁,一夜之间把汇通山庄屠庄?是什么让汇通山庄惹上了这么大的麻烦?居然一夜在江湖消失了啊?
良久,天色微亮。
一声惊雷,疾风,骤雨。似万马奔腾而来,可惜,这雨来的有点晚。
一场来的太迟的雨。
花。
船。
花船。
花。
酒。
花酒。
船是最漂亮的船,停在城外的河道上,可以与秦淮河相媲美。船上有当今这城里最好看的花魁娘子。
就是最好的酒,几十年的女儿红佳酿。
是陆小凤喜欢的女儿红。陆小凤喜欢酒,更喜欢这存年女儿红。这两点构成陆小凤的人生,也是他成名的一个特征,就像他的眉毛和他的胡子一样,闻名遐迩,传遍江湖。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陆小凤爱酒,爱美人。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世人都说有美女和美酒的地方,那里一定有陆小凤。
陆小凤就是陆小凤,从不否认自己的喜好。
陆小凤就在这船上。
美人如玉,酒似琼浆。谁不想同时拥有呢?
夜色如轻纱一样笼罩在河上,水面轻烟四起,远处渔火点点。
陆小凤正在自斟自饮。
隔着淡红色的娥帐,林小婉正在舞剑。
舞姿婀娜,歌声轻曼。
忽然,陆小凤想唱歌。
人,通常只有两种情况下才会想唱歌。
第一种是在很高兴的情况下。因为兴奋而有些手舞足蹈,有想唱歌的冲动。
另一种就是人在恐惧的时候想通过歌声来分散自己内心的恐惧,用歌声来壮胆。
显然,此刻的陆小凤是属于前者。
美人美酒,怎么能不让人兴奋得下唱歌呢?
“好笑多,好笑多”
“风吹石头滚上坡”
说实在的,论武功,陆小凤可能算数一数二。但是,论唱歌,陆小凤可能有一点勉强了。
可是陆小凤不在乎,陆小凤就是陆小凤。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办法钱在意,包括别人一直关心的他的身世。
如果他的身世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或许,他唱歌也会好一些,因为,毕竟他只会一点点儿歌,而且还是小时候在街头流浪的时候,听别人唱的。他觉得好好听,所以,他印象深刻。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没想到今天居然信手拈来了。
““麻雀窝里生鹅蛋叻,苦枣子树上狗做窝哟”
陆小凤的歌还没有唱完,忽然停住了,连同陆小凤此刻脸上的笑容一起。
这香味太香了。陆小凤反应过来的时候,林晓婉已经在他的面前了。连同林晓婉一起来到他面前的还有林晓婉手中的剑,那把她一直在舞的婀娜多姿的剑。
这一剑刺的很猛,直冲陆小凤的胸窝子。这是要人命的剑,似乎没有人能够躲得过,就连陆小凤也不例外。
陆小凤就是陆小凤,灵犀一指挥洒自如,轻轻一夹。
但是,这一次陆小凤的轻敌失效了,这剑势如劈竹,疾如闪电,快的出奇,根本不是一个青楼舞剑的红衣女子。
灵犀一指这次居然没有管用,陆小凤暗觉浑身乏力,灵犀一指也只是夹着了这一剑,自己根本就没力气守。
陆小凤只觉得眼前一黑,口中泛甜。
剑,已经刺进了陆小凤的左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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