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15 十年树得梧桐栽(第3/4页)  三国之最风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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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多有杀、炙奴婢者。‘天地之性人为贵’、‘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此世祖之诏,今宜重申州内,以正国刑。”

    禁杀奴婢和禁私杀一样,都是前汉、本朝至今屡下诏书禁止而不能绝的,也正如兵乱之时,私杀更加盛行一样,而今律法废弛,杀奴婢之事也是比以前出现得更多。

    荀贞的属吏中也颇有一些私杀奴婢的人,比如刘晔本人年少时就杀过家奴,又比如糜竺,他信厌术之事,凡是家中奴婢有说错话,为他忌讳的,即加刑戮,也不知已杀掉过多少奴婢了。

    看到刘晔的这道上书,荀贞略微惊讶,对荀彧说道:“子扬虽方至府,却知本州政事啊。”对刘晔更加看重了几分。

    对该如何才能快速增加徐州的户口,荀贞一直念兹在兹。

    荀悦请禁私杀,荀贞之所以会立即接受,其中一条即是出於人口数量的考虑,刘晔的这道上书,禁杀奴婢倒也罢了,因为奴婢是户主的私产,虽为德政,可州府除了可以不会因奴婢被杀而少收口算外,却是落不到什么别的利益上的好处的,而“免所炙灼者为庶民”就不一样了,不仅同样也是德政,而且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此令增加编户齐民的人口。

    单就从人口方面来说,这是一条比禁私杀更好的政策,禁私杀只能降低人口的减少,刘晔此议则可增加编户齐民的数目。

    所以,荀贞对荀彧说刘晔虽方到府,却知本州事。

    为了增加徐州户口,荀贞之前甚至想过令豪强放奴,只是因不可行而仅仅是想想罢了,放奴不可行,刘晔的此议却是可行的。

    荀贞即按刘晔上书所言,檄州内郡县:“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世祖诏也。郡县按以遵行,勿有失坠。

    檄到诸州内各郡国,乐进等皆遵檄严行,只有邯郸荣将此令束之高阁,不予宣示。

    他虽不宣示此檄,但檄文到时,郡吏多知,难免就会有人将檄文的内容传出,因了他“何难之有”的果决判例在前,便陆续有人检举,揭发郡中有杀奴婢或者在奴婢身上烙印之行为的强豪,出乎郡吏和检举人的意料,邯郸荣对此却皆置之不理。

    郡吏不免觉得怪异,因之议论纷纷。

    事情传开,郡中的百姓们多数也知道了邯郸荣对此檄的态度。

    不少人猜测:是不是因为杀了那个孝子,被郡中非议,冠以“酷苛”之名后,邯郸荣有些后悔,故而改弦易辙,决定抚民以柔了?

    一些在奴婢身上烙过印的豪强因就胆大起来,甚而向朋友炫耀,以示“不受法禁”,竟似是有了特权一般。受这些炫耀的豪强影响,原本没有在奴婢身上烙印的,也烙起了印。

    荀彧从部东海从事史诺那里听闻了此事,传檄询问邯郸荣。

    邯郸荣回檄辩解,说这些都是谣传,他在郡中没有闻听。

    荀彧遂把这件事告与荀贞。

    荀贞了解邯郸荣,对荀彧说道:“东海之政,可由公宰主为。”

    这件事再又传开后,东海的郡人们更是坚定了之前的判断,认为邯郸荣竟然敢把州府的询问都给顶回去,这必是要施政以柔了,由是,在那些炫耀的豪强和此前跟风的豪强们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豪强为了表示自己敢於挑战郡权,从而博得“豪健”之誉,开始在奴婢的身上烙印,以致东海境内,逐渐竟是烙奴婢成风了。

    就在风气大涨,到了顶峰之时,邯郸荣突然把之前束之高阁的州檄拿出,令传至郡内各县,令各县依此行之,并遣出了督邮、门下亲近的掾吏分别巡察各县,监督执行。

    一令之下,诸县齐动。

    凡是在奴婢身上烙过印的强豪家中尽有郡县吏出现,那些炫耀“不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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