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
降八度的咏叹调,带着深深的自我陶醉,从李维的肩膀上传来。
“闭嘴,难听死了!你这个聒噪的绿皮家伙,是不是昨夜吃多了那兰格尔女士家的小面包,才让你今天如此躁动,信不信我让你滚蛋,去和那鞋飞虫为伍。”
李维,是一个穿着剑士服的年轻人。此时,他正提着一把阔剑,一边斩断路边的野荆棘,一边烦躁地斥骂着蹲在肩头的一只小青蛙。
“啊~亲爱的李维冯里希特纳尔卿,我的挚友,我的御前骑士,是什么原因,让你对我如此暴躁?难道,你不觉得本王子的歌喉,就好像是初春的百灵鸟一般动听吗?还是说你太过愚钝,以至于不能够了解我为你歌唱助你前进的一颗至诚之心呢?”
喋喋不休的声音,再一次从李维的肩头传来,确认了,说话的,就是那一只贱兮兮的绿皮带黑纹的两栖动物。
不过,这一只两栖动物,和他普通的又不太相同。因为他的身上,可没有那些黏糊糊的液体,也没有泥土,反而是头上带着一个小小的金冠,身后,还披着一丛用红色面巾改造成的小小披风。
“这只大言不惭的绿皮家伙,又懒又烦人,要不,干脆把他丢掉算了?”有那么一瞬间,李维的心里闪过了这样的恶念,只想要摆脱这个厚脸皮的小东西,清静清静。
这只青蛙,姑且叫他自称的圣萨克森威廉姆斯三世,是李维在自己的历练路上所遇见的第一个同伴,一个号称拥有八百里土地的王国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个会各种神奇法术的水系魔法师,一个知识渊博的青年学者和吟游诗人,一个花丛中翩翩飞舞的万人迷。
他是李维在一个干涸的水井里发现的。当时,他正被困于井底,恰好遇见了路过想要喝水的李维,于是就被李维给救了上来。
然后,他就巴上了李维,而且自行册封李维做他的御前守护骑士,要与他结伴,一同开展那传奇的冒险生涯。
李维本来不愿意答应,但是在威廉姆斯三世的纠缠之下,特别是在看了威廉姆斯三世释放出的一个小小小小的水系治疗术之后,忽然又觉得,反正自己一个人历练也很孤单,倒不如接受了这只绿皮动物,一起做个伴。
反正,这家伙个头这么小,战斗的时候只要放在口袋里,就不会有什么事情了,而且他还会些小法术,说不定哪天就能够派上用场。
然后过了几天,李维就后悔了。
因为这家伙实在是太烦了,一天到晚就是唱歌说话,就好像是孤独症晚期回光返照一样,吧啦吧啦个不停。而且个性恶劣,又懒又胆小,偏偏又自命不凡,成天把自己拥有八百里土地王国继承权的事情给挂在嘴边。
有时候,李维看着蹲在一旁的威廉姆斯三世的身影,就会想到前世自己的祖国,有一道很出名的菜,叫做爆炒田鸡。然后,他的眼里面立马就会浮现出那一盘红白相间c香气扑鼻的美味,嘴边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嗯除了放辣椒爆炒,还可以做成干锅,或者火锅?放些花椒麻油,再给些香菜,啧啧啧,想想都觉得真的不错。”李维的心里,念念不忘道。
而其实李维怀念的,可能还不止是这些吃吃喝喝的东西。
毕竟,前世他生活在一个安定和平c富裕文明的祖国,拥有各种高科技的生活,不仅吃喝玩乐,便是衣食住行,也要比如今这个世界要丰富上太多了。
说来,他也是懵懂,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给自己的妹妹讲了一个睡前故事,一觉醒来就穿越到了这里。
在这里,他还是一个年轻的城市流浪儿,虽然名字也叫做李维,但是却无父无母,不仅没有家人,还没有充足的食物和可以容纳自己小小身躯的一片屋顶,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极其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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