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兵丁叫正军,家里的青壮年叫军余,正军伤亡,或过了六十岁,由家里的军余顶替为正军,这也是世袭制,是朱元璋为了保证兵源搞的当兵世袭制,军户不得改行。每个正军身后是一个家庭,每家授田五十亩,每年上缴十八石粮,这十八石粮中的十二石叫正粮,正粮交由官仓保管,正军按月支取,就是这十二石正粮还是自已的,但怕你胡乱支用,吃了上年没下年,所以家里的部分粮食,12石,交由官仓保管,保证军户能有计划地吃粮,以防寅吃卯粮,就象伟人说的:闲时少吃,忙时多吃,忙时吃干,闲时半干半稀。朝廷此举更大的动机,是掌屋大量粮食储备,将军户家里大量粮食存在了官仓,方便调拔。比如运到北京的漕粮,便经常是正粮,正粮不属于朝廷,只是临时拿了军户的口粮充数。
除了这12石正粮,另有六石余粮,用来养卫里的旗丁,一个卫的正军,七成人种地,三成人守御,这三成负责守御的精壮叫旗丁,是不种地的,就要由那七成种地的人缴余粮来养。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也不过六石,一石是130斤。每个正军(连同其家庭)一年缴六石余粮,就可以养一个军丁。
一卫五千多人,七成人种地,就是至少有三千五百人在种地,或三千五百个家庭在种地,这三千五百个家庭缴的余粮,还可以再养三千五百人,而不种地的旗丁家里也有地,也有家人在种地,旗丁吃着家里的,还有余粮可拿。在国初,一个种地的正军家庭,一年甚至要缴12石余粮,后来负担太重,便把余粮砍掉一半,由12石降为6石。
每个正军分50亩地,百户48亩,镇抚38亩,因为百户和镇抚是有工资的,家里的地比正军要少,他们的工资就从余粮中拿,就象村干部,是有工资的,同时家里还有地。
卫指挥使300亩地。这300亩地,依靠指挥使的家人,是种不了的,他只能雇人来种,他会雇人来种么?他当然要役使军户来种,而他家里也绝不止300亩地,300亩只是法定数字,他的地亩只会在法定数目之上,因为他们不法。镇抚家里也绝不止38亩地,百户也绝不止48亩地,此外还有千户,指挥同知,指挥佥事——
所以军户除了要缴余粮,还要负担劳役。劳役时间却是说不准,本来每天到千户家里工作一小时的,他要是给你涨到三小时呢,还不象贪污军饷这么明显。这样,军户家里的50亩地便种不过来了,正好,千户给你点银子,就把你的地弄去了。一开始军官们只是临时取得了使用权,但后来,千户,指挥使,把地册弄乱,甚到销毁,导致卫所田亩成了乱帐,无法查稽,卫所军官大量侵吞了军户的地亩。这种侵吞,应该叫巧夺,多少要给军户一点银子,形式上是买,不然强抢,军户也要和你玩命。放高利贷就是夺巧,剥削也要注意方式,家里死了爷,没钱买棺材,哪怕典了地也要买副棺材葬爷,待你再去赎地呢,便两副棺材的价了,你还不好抡铡刀和地主玩命,因为形式上你没理,当初说好利息的,你借的就是印子钱。但如果地主不放高利贷呢,爷死了,实在没钱买棺材,那也只能一张芦席卷了出去,但地保住了,日后不会去要饭。所以官府禁高利贷是有道理的,但不过是一纸具文,嘴上禁禁罢了。这就叫剥削方式,不然会闹得军户和你玩命。
卫所官巧夺了大量地亩,有时会将卫所地亩卖给权贵,甚至卖个民户。权贵如果不与卫所军官勾结,怎敢吞并卫所地亩?多半是权贵花了半价,买了卫所地亩。强抢卫所地亩?一个卫指挥使都是三品武职,一道疏子就直达御前了,抢?为什么卫所地亩只值半价,因为卫所地是小产权,你买了,朝廷不承认的。
民户,一百户一个里长,军户,一百户一个百户官,下面有总旗,小旗,上面有千户,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使,都指挥使,都督,军户要应付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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