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陆离也不去了,从钱包抽出两张毛爷爷,然后把钱包丢给了他们几个。
岁暮一个人也可以回去,几番劝说陆离和他们一起去吃夜宵,但陆离坚持送她回去,岁暮只好作罢。
两人坐在出租车内,一个心事重重看向窗外,一个频频转头看旁边人,气氛怪怪的,司机师傅一心开车,只以为是一对情侣闹矛盾了。
大约半小时,车子停在了小区门口,司机转头看向后面的人,问要不要开进去,岁暮想了想就在小区门口下车了。
岁暮边开车门,边和陆离说:“我到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陆离早已抢先一步下车,站他面前,看了眼老小区,里面路灯昏暗,执意道:“我送你进去吧,送完我再走。”说完,陆离直接付钱。
晚风寒冷,岁暮裹紧身上的衣服,松散的围巾重新打了个结。小区旁边的几家小店还在营业,暖黄色的灯光照在夜空中。
“我们走吧。”陆离鼻尖微红,这么冷的天,依旧只是一件皮衣敞开穿,岁暮看着都觉得冷,但他已经伸着光秃秃的脖子在前面走。
岁暮领着陆离一路走到楼下,这栋单元的路灯前两天坏了,至今没人来修,所以两人站着只能看着模糊的身影。
“好了,我到了。”岁暮转身说道。
陆离并没有立即离去的打算,在她面前沉默了几秒,他心里还有些小小的害羞,这是第一次正经和一个女孩子说喜欢,他双手在口袋里摩擦又摩擦,掌心微微湿润。
岁暮今晚心不在焉,加之天黑,并未发现他的异样,稍微侧头看向他,以为他还有其他什么事情。
陆离深吸一口气,缓缓呼出,然后说道:“岁暮,你觉得我怎么样?”
岁暮不明所以的“嗯?”一声。随后便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是说,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说完,陆离眼睛亮亮的盯着岁暮,比天空的星星还要亮上三分,眼睛里盛满了期待。
黑暗中,岁暮的脸色惨白,血色全无,一双眸子瞪圆,在陆离说完那句话后,突然充满盈盈水光。
曾经有个少年也在某个她练完琴的下午,在楼道里半开玩笑的问:“暮暮,毕业后做我女朋友。”那时候,岁暮以为他是开玩笑,即便两人关系很好,但岁暮也只当那是朋友的友谊,就如同和李夏草一般。渐渐后来,她才发觉原来是自己搞错了,即使当时年少,岁暮也知道自己对箫笙只是朋友的情谊。
后来,出了那件事,岁暮至今也忘不了他和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她比赛结束准备回家,他就一直在旁边问什么时候做我女朋友,岁暮那时候着急回家告诉家人比赛结果,他在耳边嗡嗡说话,岁暮还觉得有些烦。
但最后,她也没有回答他那个问题。
风吹干了眼角的湿润,岁暮捏捏鼻子,额头一阵疼。
陆离还在眼巴巴等着岁暮答应他,他觉得自己有九分胜算,少的那一分,陆离不禁想起那个冷漠严肃的医生,但他觉得年轻女孩子又怎么会喜欢那样不苟言笑,甚至古板严肃的人呢。
岁暮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喉咙干干的,她咳嗽一声,黑夜里对上陆离那双眼睛,声音轻飘飘地说:“对不起。”
说完,岁暮恍然有一种如释重负,好像背了五年的石头突然被放下了,身体和心理意外的轻松。
但对面的人眉心紧皱,还是第一次被女孩子这样对待,陆离气馁的同时还有些气愤,他想问清楚原因。
岁暮最不擅长这样的场面,尤其面前还是如此像箫笙的人。
见她沉默,陆离更加紧迫地追问:“岁暮,如果你不喜欢我,为什么会对小双这么热心,为什么愿意帮我们义演。还有你看我的眼神,我不会看错的,你是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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