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2章(第1/2页)  还你一窗明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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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的1月12日,千里途程之后回来,在藏北高原行医多年且兴趣广泛的他己是满面长须,跄跄踉踉地将他的女人一把揽入怀中……女人的素手剪下了一缕他的胡须。他是活着、平安的,一酬夙愿地回来了。满囊的珍宝不及这一缕胡须。女人将青丝和胡须系在一起,两滴眼泪闪在她美丽细长的丹凤眼里。相聚是短暂的,他说他还要去。高原对于他永远充满神秘动人的诱惑,想起那里,他的血便不会一刻变冷。晓霞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仍会在这扇窗口等你。翌年元月,冬季来临之前,他又启程了,怀里揣着新剪下来的青丝和一位女人与日俱增的豪情。

    当离开省会长沙时,他看着满目高楼,攒攒人头,突然升起一种崇高的意念,当人们为金钱去拚命时,至少还有像他这样的人仍珍藏着一种理想,不然他不会一次次扑向弥漫着死亡的征途。在青海的冈察,他搭乘的那辆破得不能再破的车终于大口喘着气,停住了。“去吧,年轻人,去找帐篷吧!这是这辆破车的尽头了。”开车的说。离最近的牧民点还有30公里,没有路,他一直向北走,夜幕降临时,已经是雪花纷飞了,高原死一般的寂静,只有他踏雪的双脚发出“咔嚓咔嚓”的步音。这里有狼群出没,那饥饿而寒冷的嗥叫声在荒寒的夜里回荡,雪地上出现了狼的足迹,恐惧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

    他用颤抖的手伸到怀里,摸出了那缕青丝,含在唇边,用牙咬着,在心里一遍一遍地祈祷。他牢记着牧民们说的迷路的夜里向地平线上发亮的地方走,有亮光的地方就是有水,而牧民们是依水而居的,即便在没有月亮的夜里,水也会发出光来。一缕青丝和一点光亮成了他生命的指南针。深夜,他看到了远方泛起的一层白光,走过去,狼群远远地跟在后边窥视着机会,他已经能看到雪夜中的一个红点,他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天——是帐篷。他的泪滂沱而下,嘶哑地狂喊……

    淳朴而好客的藏北牧民拿出了青稞酒,一盏油灯,平定了他的心。清晨,雪停了,他非常兴奋,是体验到了死亡己近的恐惧和又重返生间的极度快感。一位女牧民正挤着牛奶,哗哗作响和镯吸住了他的视点。他打着手势说:把手镯卖给我吧!那女人说:不,那是情人送给我的礼物。他说我要用它来求婚,给我的女人,她在家乡等我哩!女牧民和她的男人小声嘀咕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褪下手镯,爽快地说:拿去吧,送给你的女人,去向她求婚吧。阳光下,他看见她回头和她的男人相视一笑,真淳而圣洁。他将手镯塞到一个大信封里,寄给晓霞,信里说到了狼群和保佑了他的青丝。

    手镯寄到长沙时,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这只微微一动就会发出悦耳的“哗哗”声的手镯戴到晓霞的手上时,她己是泪流满面。她吻着银色的手镯,依稀可以嗅到那上面散发出的野蜂蜜委奶酪的清香,于是弥漫了蜜的感受。她想到了曾在一个夏天的黄昏,在家乡小河畔看到的一对鬓发斑白的老人。斜阳西照,晚风迎面吹过来,两岸柳丝万绦轻拂水面。男人缓缓地走着,推着轮椅上的老伴。他们已经很苍老了,那女人的面部已经麻木,眼睛空洞失神地望着远处,但是他们的手,那双长满了老年斑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轮椅上挂着一只破旧的军用水壶,发出当当的声响……她想着就哭了起来,突然明白了人们为什么将那种相依相恋、相濡以沫的感情叫作“牵手”。她给洪海亮写了一封信,说:“那一刻,我真的好嫉妒。我想到了风烛残年,驼了背,聋了耳,花了眼,白了发的岁月(就如她身边亲人:瞎眼叔和他今生牵手一世的老伴——大脚婆娘)。我愿那时身边还有你,牵着我的手,给我讲高原的故事。我要你活着回来,我要的是一生一世的你啊!”

    那次回来之后,他们立即结了婚。一种惊人的简朴,只有一个铺盖卷儿,一个床板和一张桌子。这是他们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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