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5 章(第1/4页)  洛阳伽蓝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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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例,来证明我的说法。

    本书卷二崇真寺条,有惠凝还活(题系本文作者所加,下同。)一则:

    崇真寺比丘惠凝死,一七日还活,经阎罗王检阅,以错名放免。惠凝具说:过去之时,有五比丘同阅。有一比丘云是明寺智圣,坐禅苦行,得升天堂。有一比丘云是般若寺道品,以诵《四涅盘》,亦升天堂。有一比丘云是融觉寺昙谟最,讲《涅盘》《华严》,领众千人。阎罗王云:“讲经者心怀彼我,以骄凌物,比丘中第一(粗)行。今唯试坐禅、诵经,不问讲经。”其昙谟最曰:“贫道立身以来,唯好讲经,实不诵。”阎罗付司。有青衣十人,送昙谟最向西北门,屋舍皆黑,似非好处。有一比丘云是禅林寺道弘,自云:“教化四辈檀越,造一切经,人中象十躯。”阎罗王曰:“沙门之体,必须摄心守道,志在禅诵,不干(干预)世事,不作有为。虽造作经象,正yù得他人财物;既得它物,贪心起;既怀贪心,便是三dú不除,具足烦恼。”亦付司,仍与昙谟最同一黑门。

    有一比丘,云是灵觉寺明,自云:“出家之前,尝作陇西太守,造灵觉寺成,弃官入道。虽不禅诵,礼拜不缺。”阎罗王曰:“卿作太守之日,曲理枉法,劫夺民财,假作此寺,非卿之力,何劳说此?”亦付司。青衣送入黑门。

    太后闻之,遣黄门侍郎徐纥依惠凝所说,访宝明寺。城东有宝明寺,城内有般若寺,城西有融觉寺、禅林、灵觉等三寺。问智圣、道品、昙谟最、道弘、明等,皆实有之。议曰:“人死有罪福,请坐禅僧一百人,常在殿内供养之。”诏:“不听持经象、沿路乞索。若私有财物造经象者任意。”

    凝亦入白鹿山,居隐道。自此以后,京邑比丘悉皆禅诵,不复以讲经为意。

    【这是关於佛教神话的一则小说,它的主题思想反映了北朝佛教重禅诵苦行,不像南朝佛教好讲经说理。北朝虽许作经像佛寺,却不许沿路乞索,得人财物。】本书卷三大统寺条,有《洛水之神》一则:

    孝昌初,妖贼四侵,州郡失据。朝廷设募征格於堂之北,从戎者拜旷掖将军、偏将军、裨将军,当时甲胄之士号明堂队。

    时虎贲骆子渊者,自云洛阳人,昔孝昌年戍在彭城。其同营人樊元宝得假还京,子渊附书一封,令达其家,云:“宅在灵台南,近洛河。卿但是至彼,家人自出相看。”

    元宝如其言至灵台南,了无人家可问。徙倚yù去。忽见一老翁来问:“从何而来,徨於此?”元宝具向道之。老翁云:“是吾儿也。”取书引元宝入。遂见馆阁崇宽,屋宇佳丽。坐,命婢取酒。须臾,见婢抱一死小儿而过。元宝初甚怪之。俄而酒至,色甚红,香美异常。兼设珍羞,海陆具备。饮讫辞还,老翁送元宝出,云:“后会难期!”以为凄恨,别甚殷勤。

    老翁还入,元宝不复见其门巷,但见高岸对水,绿波东倾。唯见一童子,可年十五,新溺死,鼻中出血,方知所饮酒是其血也。及还彭城,子渊已失矣。元宝与子渊同戍三年,不知是洛水之神也。

    又菩提寺条崔涵一则:

    菩提寺,西域胡人所立也,在慕义里。沙门达多发冢取,得一人以进。时太后与明帝在华林都堂,以为妖异。谓黄门侍郎徐纥曰:“上古以来,颇有此事否?”纥曰:“昔魏时发冢,得霍光女婿范明友家奴,说汉朝废立,与史书相符。此不足为异也。”

    (太)后令纥问其姓名,死来几年,何所饮食?死者曰:“臣姓崔,名涵,字子洪,博陵平安人也。父名畅,母姓魏,家在城西阜财里。死时年十五,今满二十七,在地十有二年,常似醉卧,无所食也。时复yóu xing,或遇饭食,如似梦中,不甚辨了。”

    (太)后遣门下录事张秀携诣准(阜)财里访涵父母,果得崔畅,其妻魏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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