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43 章(第1/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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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进程,有了新的要求,政制方案的争论,因而更为激烈。

    激进民主派势力乘“六四”之机,空前膨胀,他们又乘香港人普遍接受“民主拒共、民主限共”之机,要求基本法重新咨询、重新讨论,一部分人甚至喊出“彻底否定基本法”的口号。

    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派别,包括中间派(其中包括一些左派)所提出的政制方案,都要求加快民主进度,即直选进度。

    在叙述各方要求加快民主进度,提出新主张、新方案之前,有必要回述基本法征询草案中,“主流”方案的一些情况。因为,后来的所有加快进度的方案,几乎都是针对这个“保守”方案提出的。

    回顾八九年,基本法征询草案出现了“双查方案”,它是以草委查良镛“主流方案”为基础的产物。

    八八年底,草委会政制专题小组在广州开会前,十一月的某一个星期日,我正在深圳贝岭居休息,查良镛找我,他是草委专题小组的召集人之一。我即请他来贝岭居,顺便请他尝尝扬州新来名厨的淮扬菜。

    见面后,查良镛向我介绍了他所设想的政制方案:行政长官以大选团方式产生;立法局议员普选和其他方式产生的比例分配等等。最主要的是,他主张由第四届开始“检讨”全面实行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局议员,即九七后十五年,通过一定程序(例如立法局多数通过,或全民投票),决定是否全面实行普选立法局议员和行政长官。

    我并未对大选举团及议员产生比例表示异议,但对第四届就“检讨”,认为快了些,建议是否可以推迟一至两届。我当时考虑,形势发展难料,民主步伐之快慢,不可完全由人为规定,“立法”时应将“安全”系数打足一点。如果条件提早成熟,“法”是可以修改的,“检讨”也可以提前。

    他解释说,如果第四届时普选条件仍不成熟,“检讨”还是有可能通不过的。

    因为是jiāo换意见,而且未来变数甚多,所以没有继续讨论下去。

    在广州的政制专题小组会议上,查良镛提出了他所建议的这一方案。据说他还有一个方案,主张将普选延至九七的三十年后,因为过早外泄,遭到反对,而改提现方案,将普选“检讨”提前了十五年。

    我对这个说法信疑各半。信的是:是否我的意见影响了他,在我们会谈后,他修改了原来的打算?疑的是:我的意见是推延一至二届,即五年或十年,而非十五年。立法局议员第五届、行政长官第四届“检讨”实行普选,是查和我jiāo谈时他原来的主张。

    但不管事实为何,查良镛后来在争论日趋激烈之际,被记者所逼,说:“许家屯比我还保守。”确是实情。在他和我jiāo换意见时,我的看法的确比他还“保守”。

    查良镛的方案,在广州专题小组会上略经修改,被称为“主流方案”,各方议论很多,主要批评是“保守”。

    当时,姬鹏飞事先没有召开会议,统一党内意见,我不知道李后、鲁平他们主持专题小组会议时,是否有“底”。我和查良镛jiāo换意见,也只是自己的想法。当时其他方案也很多。以“主流”二字形容查良镛方案,我认为未免为时过早。

    为此,我曾问过参加会议的毛钧年,为何称查方案为“主流”方案?毛钧年回答说:“是小组多数人的意见。”

    两个月后,草委会全体会议在广州花园大酒店召开,主题是审查表决各专题小组的草案,为基本法第二次咨询草案做准备。会议决定,除将专题小组议定的条文逐条付诸表决外,草委在征得规定人数联署后,还可以提出专题小组草案以外的提案。

    在开会前,我曾向姬鹏飞建议,是否开一次党员草委会,统一党内认识。姬鹏飞只听进一半,要李后、鲁平找党内草委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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