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名不是当副县长摆弄出来的,而是他多年的艺术实践创出来的,以及屡屡被媒体跟踪的有利于倡导捐赠公益事业之风气但却为不少人诟病、怀疑的所谓“作秀”带出来的。如果此言不假,我想,说牛哥为安全套做广告,触犯了官员所谓“不容置疑的尊严和禁忌”,是不是多少有点牵强和想当然呢?
在笔者看来,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不应该被忽视。牛群为安全套做广告所得的210万元将全部用于“五子牛特殊教育”项目,而该项目是公益事业项目,就是说牛哥此次所得未据为己有,而是用于捐献。这启发了我另一重思考
众所周知,出演广告而获取利益无疑是一种劳动收入,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取报酬,是公民的正当财产权利,关于这一权利,我们的法律法规未对官员(当然也是公民)加以限制。因此,我们目前可不可以形成这样的共识,如果官员做广告的收益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而是捐献给了社会公益事业,我们似乎大可不必劳神指摘。
就这样,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看着别人争得脸红脖子粗,最乐的就是波特曼了,反正是绕不开自己这个主角了。
最后据不完全统计,牛群上套这一事件前后共有近500家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报道。波特曼为此节约了大量的产品入市的推广费用。
(2)策划点评
敏感人物+敏感商品+敏感话题=事件营销新闻最大化三驾马车,谁上套了都不知道自己上套?
3.2 挖黑
从传播的角度来说,越刺激,麻辣味越浓,传播的广度和深度越广、越深。对企业来说,策动事件营销的一个手段就是挖黑,向着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挖行业的黑。由于信息不对称,行业内部的产品、价格、服务等与消费者所知晓、理解的有很大的反差,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业之“黑”刺激,麻辣味也够浓,媒体也非常关注,所以“挖黑”这种事件营销手段常常能收到意想不到的媒体传播效果。
对“挖黑”,企业要建立十个必须坚持的观点:
l 有行规的地方就能策动事件营销;
l 企业不要把消费者当成专家,认为消费者也了解自己熟知的行业之“黑”;
l 先下手为强,你不挖,早晚有人来挖你的黑幕;
l 一些非常富有成效的行业都是由于挑战显而易见的事实而得以发展的,同样道理,企业要想在行业中脱颖而出,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策动事件,挑战行规;
l 一个令你的一个或者数个行业对手讨厌的“黑”一定是对你的企业有利的;
l 行业的领先者就希望看到“一团和气”;你跟他“一团和气”,就没有你的机会;
l 即使是行业的领先者,如果想清理门户,铲除尾追堵截的小牌子,同样也会用自身的优势来个“下马威”式的“挖黑”;
l 行业内部的“黑”规矩,是既得利益的企业的规矩,是别人制定的规则,挖黑是破旧立新,破的过程是自己立的过程,不要讳言“商战”,不要讳言“挖黑”;
l 赢在过程,挖黑,破规矩是一个过程,企业的传播赢在就是这个过程;
l 打铁还须自身硬,打有准备之战,别留下小辫子给别人抓住。
3.21 光明“无抗nǎi”核弹投放始末
(1)事件始末
二三线品牌成为扩张绊脚石
根据中国nǎi业协会的统计,近几年我国牛nǎi产量不断提高,但人均nǎi制品占有量依然较低,2000年仅为6.4公斤,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液体nǎi7公斤,大城市数量更大,如北京已达到40公斤。
2001年nǎi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当年共存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