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田不能粪者,以原蚕矢杂禾种种之,则禾不虫。
“又取马骨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渍附子五枚。
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蚕矢、羊矢各等分,挠,〔搅也。〕令洞洞如稠粥。
先种二十日时,以溲种如麦饭状。常天旱燥时溲之,立干;薄布数挠,令易干。明日复溲。天yīn雨则勿溲。六七溲而止。辄曝,谨藏,勿令复湿。至可种时,以余汁溲而种之,则禾稼不蝗虫。无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谷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治种如此,则收常倍。”
《汜胜之书》“区种法”曰:“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
“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良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
“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
“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
“以亩为率,令一亩之地,长十八丈,广四丈八尺;当横分八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间分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广一尺五寸;町皆广一丈五寸,长四丈八尺。尺直横凿町作沟,沟广一尺,深亦一尺。积壤于沟间,相去亦一尺。尝悉以一尺地积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积壤。
“种禾、黍于沟间,夹沟为两行,去沟两边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沟容四十四株。一亩合万五千七百五十株。种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过一寸,亦不可令减一寸。
“凡区种麦,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亩凡九万三千五百五十株。麦上土,令厚二寸。
“凡区种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亩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禾一斗,有五万一千余粒。黍亦少此少许。大豆一斗,一万五千余粒也。〕“区种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
“上农夫区,方深各六寸,间相去九寸。一亩三千七百区。一日作千区。
区种粟二十粒;美粪一升,合土和之。亩用种二升。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丁男长女治十亩。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千二十七区。用种一升。
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区。
“下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亩五百六十七区。用种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区。〔谚曰:“顷不比亩善。”谓多恶不如少善也。西兖州刺史刘仁之,老成懿德,谓余言曰:“昔在洛阳,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则一亩之收,有过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区中草生,茇之。区间草,以铲铲之,若以锄锄。苗长不能耘之者,以刨镰比地刈其草矣。”
汜胜之曰:“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择’取减法,‘神农’复加之。
“骨汁、粪汁溲种:锉马骨、牛、羊、猪、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取汁以渍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渍之五日,去附子。捣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挠和之。候晏温,又溲曝,状如‘后稷法’,皆溲汁于乃止。若无骨,煮缲蛹汁和溲。如此则以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于‘后稷’。此言马、蚕,皆虫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虫,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终岁不失于获。
“获不可不速,常以急疾为务。芒张叶黄,捷获之无疑。”
“获禾之法,熟过半断之。”
《孝经援神契》曰:“黄白土宜禾。”
《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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