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六十三
分之五十。
又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四,问合之得几何?答曰:得
二、六十分之四十三。
○合分
〔淳风等按:合分知,数非一端,分无定准,诸分子杂互,群母参差。粗细
既殊,理难从一,故齐其众分,同其群母,令可相并,故曰合分。〕
术曰:母互乘子,并以为实。母相乘为法。
〔母互乘子。约而言之者,其分粗;繁而言之者,其分细。虽则粗细有殊,
然其实一也。众分错杂,非细不会。乘而散之,所以通之。通之则可并也。凡母
互乘子谓之齐,群母相乘谓之同。同者,相与通同,共一母也;齐者,子与母齐,
势不可失本数也。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数同类者无远;数异类者无近。远而通
体知,虽异位而相从也;近而殊形知,虽同列而相违也。然则齐同之术要矣:错
综度数,动之斯谐,其犹佩解结,无往而不理焉。乘以散之,约以聚之,齐同
以通之,此其算之纲纪乎?其一术者,可令母除为率,率乘子为齐。〕
实如法而一。不满法者,以法命之。
〔今yù求其实,故齐其子,又同其母,令如母而一。其余以等数约之,即得
知,所谓同法为母,实余为子,皆从此例。〕
其母同者,直相从之。
今有九分之八,减其五分之一,问余几何?答曰:四十五分之三十一。
又有四分之三,减其三分之一,问余几何?答曰:十二分之五。
○减分
〔淳风等按:诸分子、母数各不同,以少减多,yù知余几,减余为实,故曰
减分。〕
术曰:母互乘子,以少减多,余为实。母相乘为法。实如法而一。
〔母互乘子知,以齐其子也。以少减多知,齐故可相减也。母相乘为法者,
同其母也。母同子齐,故如母而一,即得。〕
今有八分之五,二十五分之十六,问孰多?多几何?答曰:二十五分之十六
多,多二百分之三。
又有九分之八,七分之六,问孰多?多几何?答曰:九分之八多,多六十三
分之二。
又有二十一分之八,五十分之十七,问孰多?多几何?答曰:二十一分之八
多,多一千五十分之四十三。
○课分
〔淳风等按:分各异名,理不齐一,较其相近之数,故曰课分也。〕
术曰:母互乘子,以少减多,余为实。母相乘为法。实如法而一,即相多也。
〔淳风等按:此术母互乘子,以少分减多分,与减分义同;惟相多之数,意
与减分有异:减分知,求其余数有几;课分知,以其余数相多也。〕
今有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问减多益少,各几何而平?答曰:减
四分之三者二,三分之二者一,并,以益三分之一,而各平于十二分之七。
又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问减多益少,各几何而平?答曰:减
三分之二者一,四分之三者四、并,以益二分之一,而各平于三十六分之二十三。
○平分
〔淳风等按:平分知,诸分参差,yù令齐等,减彼之多,增此之少,故曰平
分也。〕
术曰:母互乘子,
〔齐其子也。〕
副并为平实。
〔淳风等按:母互乘子,副并为平实知,定此平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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