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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元材案:葛,以葛藤,之衣履。民所服。

    〔一七〕元材案:「下惠」「丁惠」之。解已《重乙篇》。高即高子子。《左氏襄十二年》「天子之二守高在」是也。此亦假之。

    〔一八〕元材案:釜十,已《海王篇》。今出一,而息五釜,是其利率亦百分之五十,南方同矣。

    〔一九〕元材案:「衍海」上文「山海」文。此「衍」字《山篇》「梁渭?之牛衍」及《山至篇》「伏尸衍」之衍不同。彼「衍」字皆原野,此衍字作「」字。《小雅》云「之者之衍」是也。「衍」於卑之地。《.通有篇》之言「山居」矣!煮,解已《地篇》。

    〔二0〕元材案:梁,即《.小雅》「敝笱在梁」之梁。《》:「梁也。」即堰水孔以捕之。「梁取」者,言梁於水之中以捕取其也。佩以「」「渡」者失之。

    〔二一〕元材案:「薪食」即「取薪蒸而食」之意。》。朱臣》:「艾薪樵以食。」即其。

    〔二二〕元材案:「中伯二十」,言其利率相於百分之二十。即《

    史.殖列》所云「中什二」者也。

    〔二三〕安井衡云:「古本『』字。上所,四方受息之萌三千五百家。作千。」元材案:古人文,於字本不十分究,往往只言其大概,本作者更喜大。此例而有,若必一一之校改,迂矣。易於明了起,特表如左:

    四方高利情查表

    查域地理境人民生活之象及其量利率受息者之查人

    西方海,菹之萌。取薪蒸而食。粟多者千,少者六七百。也一九百家叔

    南方山居谷,登降之民上,下杼栗,田而食。泉多者千,少者六七百。中伯伍也八百家胥

    方山海,苦之民。上,治葛以食。粟多者五千,少者三千。中五釜八九百家甯戚

    北方衍海之民。煮,梁取,薪食。泉多者千,少者六七百。中伯二十九百家隰朋

    泉三千,粟三千。三家

    〔二四〕志忠云:「『』乃『意』字。」姚永概云:「『』乃『幸』字之。」佩云:「不古人常。《》『不我遐』是也。《史.范睢》秦王曰:『寡人得受命於先生,是天所以幸先王,而不其孤也。』」元材案:附太甚,姚亦,近之。《。延年》:「我不意老子被刑戮也。」古注云:「言素意不自如此也。」俗之言「有想到」矣。

    〔二五〕丁士涵云:「『之正』二字是『五王』二字之。五王五君也。《重甲篇》曰:『故人君而不其令,中一而二君二王也。』是其。」元材案:《重甲篇》「二王」乃「之正」之,已彼篇。此言西南北四方之民皆各域家之高利所削,每年除家租外,尚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百之高利的利息,是一之民不啻同有五君之正矣。丁氏非。

    〔二六〕何如璋云:「『枝鼓』,殆戟枝兵架之,上此旌而富民可以得者。《山》之表置高,此也。」佩云:「作『鼓枝』。」并引鼓器,枝兵器。而曰:「之家皆卿大夫,以金石之,列戟,以代民子息。」元材案:下文云:「寡人有枝鼓,其中泉也。」又曰:「所出之未能千也,而四方子息之,使券契之。」是其物皆以「」算位。乃布帛等匹端之名,解已《重甲篇》。器兵器以言者。故枝鼓是一美之特有名。其取之由或因其上有象形「枝鼓」之花耳。何、二氏皆非。

    〔二七〕博云:「『』作『藏』。下同。」志忠同。何如璋云:「《山至》『之』,此亦作『』。下文『之未能三千也』,『』『』,之也。」云:「『』乃『』字之,下文同。,布帛之名。下文云『所出之未能千也』,即匹端名,是其。《山至篇》云『散之』,帛以相也。」元材案:《史.秦始皇本》「非博士官所,天下敢有藏百家者,悉守尉之。」者,主也,亦有藏。原文不。

    〔二八〕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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