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负担重的问题。”
“这位fù女直到我走的时候气还没有消。”温家宝回忆说:“当时我一点也没有不高兴,我的心里只有难过。”“每次我到江苏,我就在想,不知道宿迁现在情况怎么样,是不是现在农民都高兴了呢?”说到这,温家宝的声音有点哽咽。2003年3月,温家宝出任总理,在人代会的记者招待会上,他说:“到中央工作后,全国2500个县区,我跑遍了1800个。”
2004年3月4日,温总理在参加政协经济界、农业界委员联组会议时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
2005年2月28日,温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各级领导干部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温总理“问计于民”的以身作则,不断对政府官员的教诲要求,政府官员是否落实了呢?从民间百姓所说:“有困难找中央”,“有困难,直接找国务院”,即很多“地方问题中央解决”的现象说明:很多地方官员并没有认认真真做调研,实实在在访百姓。
人们在回顾2006年时,“政府懒政”成了年度关键词之一。也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xìng。它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遇到问题,管理者总是先想到最省事的办法,而不是最合理的办法。于是,“一刀切”、“强制执行”就成了某些领导干部惯用的工作方法。有些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也显得调研不足,科学决策不够,引起很大的争议。
一、调研重细节 决策靠数据(2)
让我们来看一个现实的案例: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民宅禁商”的通知:凡属住宅(含公寓、别墅、平房等)用途的及房屋用途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途的房产(含商住、综合等)均不予工商登记。工商局出台这一政策,本意肯定是好的,如避免扰民问题;落实北京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抑制房价等等。但是,这一政策显然是调研不够充分的,是没有过渡、太突然的“一刀切”政策。尽管愿望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现实的问题难以解决。所以引发了很大争议,让我们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一下剖析。
(1)“民宅不得商用的通知”与现行颁布的政策有自相矛盾之处。
2002年,北京市工商局颁布过“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京工商发109号”文件。指出:“允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居民楼中的居住用房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市场调研、企业形象策划、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动画制作和广告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关于设立公司条件之一是“有公司住所便可设立公司”。所以,“619通知”是否否定了《公司法》及废除了2002年的“109号文件”呢?
(2)有“民事纠纷行政干预”之嫌。
可以说在商住公寓、别墅里办公扰民的现象是存在的,但不是普遍现象,个别现象可以通过协调,甚至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这并不符合现代行政管理的原则。
(3)与国家鼓励个人创业、大力发展中小民营企业的思想不符。
我们都知道,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中小企业占到企业的98%以上,其中很大部分又是小型公司、微型公司,让这些小公司都搬进写字楼并不现实。
2006年1月1日,国家实施的新公司法,鼓励个人创业并降低了个人开办公司的门槛三万元即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新公司法还规定可以成立一人公司。
近来,国家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又不断出台鼓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