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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在这些“假老板”手中,最终结果只是不断的流失,直到消耗至无。奉送私有化既然在政治上得不到肯定、那还不如让“假老板”们趁早化公为私,成为私产以后,这部分资源就会得到合理使用。这种设想之幼稚,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国有资产流失的成本有多高,以及这些流失到私人口袋中的钱有多少能转化为生产资本。根据笔者多年来与不少局内人jiāo谈而产生的调查体验,伺有资产流失到个人口袋的成本大约是7:3,即每流失1万元国有资产,其中有70%的资产要作为掩盖这种流失的“成本”,在无数中间环节流失、沉淀(其结果是刺激了黄色产业的畸型发展),那30%也还不一定能转化为国内的生产资本,相反倒是转化为国外的购买力,大量的事实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将来源不明的财产大规模地卷逃至国外。反过来说,如果一个腐败者贪污到手了3万元,国有资产的损失绝对不是这3万,而是要以10万来计算。以此观之,腐。败绝对不是成本最小的推动社会转轨的方式,相反是最消耗社会资源的一种方式!

    这些认为腐败有利于推动社会转轨、以腐败为手段获利的利益团体会进行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秩序的人,全然不会想到,他们想要消解的“旧体制”,即极左型专制已不是转轨时期的主要社会问题,在新法规不断出台的今天,腐败所要消解的正是这些新的法律约束。而腐败泛滥的最终结果只会是目前已露初兆(在少部分地区已型构成现实秩序)的“黑权结合”,腐败推动的“社会转轨”,其路径指向一定不是知识分子天天在纸上型构的“公民法治社会”,只会是高度腐败的金权政治或政府和黑社会共同治理社会的“意大利模式”。这一路径指。向已不仅仅只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历史经验,而是已现雏形的中国现实。在本书的前六章 中,作者对尚处于初级阶段的“金权政治”做了分析,在第八、九、十章 中都剖析了“黑白合流”这一问题在中国的现实xìng。要知道,这并不是作者为作惊人之语而发的“新论”,而是建立于大量事实基础之上的实证分析。

    “代价论”或日“腐败有利论”之缺乏道义和社会良知,还在于他们在设想中只将腐败面限制在经济领域,全然没有想到腐败渗透到司法部门之后,只会导致公义退位。而“作为公平的正义”本应是“不受存在的需要和利益支配,它为对社会制度的评判建立了一个阿基米德的支点”,没有了这一支点,司法部门只会变成“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所以说,这种“代价论”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简直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嘲弄。试想,如果现在中国的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也是按照腐败有利的原则来办事,只怕是劳动者根本没有权益可言,《劳动法》将成为聋子的耳朵!因为任何一个老板,包括国有企业的“假老板”,都在经济上比他的“打工仔”们更具经济优势,更能通过贿赂而使“正义”倾斜到自己这边。他们更没想到,腐败一旦蔓延到全社会,其结局绝对不会只限于通过贿赂越过条条框框办事以获取经济利益,而是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整个社会变成坏人和无良者为所yù为的天堂。人的生存意蕴也会堕落不堪,连最能张扬人xìng之美的两xìng情爱也会堕落成金钱和ròu体的买卖。

    1996年8月26日,韩国那场引起世界注目的“世纪审判”以两位前总统受到严正制裁而告落幕。这场审判对亚洲来说,其意义非同小可。自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韩国经济虽获得了长足发展,但韩国人民却长期生活在社会xìng腐败制造的痛苦之中。由于高层政府首脑贪赃在法,导致中下级官员纷纷仿效,在日常生活中,装有手续费、加急费、礼金等的小包成了生活必需品,贿赂和回扣成为民众办事所必须的“敲门砖”,黑金政治当道,特权经济盛行,红包文化泛滥,贪污贿赂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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