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影像。
查看行车记录仪的结果,也是可以预见的。
前面若干行车记录仪显示的是,弃车位置无车。
直到杨丹把车停在哪儿之后,经过车辆的行驶记录仪才会显示哪儿有车。
而要拍到杨丹拦车,就不多了。
前面叙述杨丹拦车的时候,进程是这样的:
“也许因为不是美女,接连好几辆车,杨丹都没能拦下。终于,拦下一辆黑色的尼桑牌轿车。”
接连好几辆,也就是不足十辆。
那不足十辆汽车的行车记录仪,才记录到杨丹在拦车。
之后,杨丹拦下尼桑,上前求助。由于是熟人,没说几句话,就上车走人了。
没说几句话,也就是大约一分钟。
在这大约一分钟里,经过此路段的车辆,有多少呢?约五辆。
这五辆汽车的行车记录仪,才能够拍到尼桑车的牌照。
最后再次调取监控,确定杨丹在玉田下了尼桑车。
——
第三个途径,是驾驶尼桑车的汪总举报。
汪总要取报,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汪总必须知道欧阳菁是在逃嫌疑人。
做生意的汪总,要怎样才会知道?
至少,欧阳菁要上通缉令。
然而,欧阳菁是京州市市高官李达康的妻子,如果她上了通缉令,普通市民对京州市委将会有什么样的感观?
所以,欧阳菁不能上通缉令。
于是乎,汪总永远不可能举报。
——
三个途径中,只有第二途径有效。
以侯亮平c陆亦可等人的觉悟和办案水平,想到第二途径并着手实施,这个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忽略不计。
调取最早弃车时间(并提前五分钟),杨丹弃车路段之前之后的两处监控,列出所有经过车辆并一一联系。这一环节,耗费时间仍不算多。再次忽略。
让前述的所有车辆的车主到检察院,提供其行车记录仪。然后查看。这一环节,算十天吧。
算十天,并不是说检察院的办事效率低,而是说,很多车主都没空到检察院,需要动员,需要延期。
最后,查到杨丹拦车,再查到杨丹在玉田下车。这一环节所需时间,再次忽略不计。
加总之后可知,查到杨丹拦车,然后在玉田下车,需要十天。
——
杨丹下车之后,原地站了一会儿,就直接乘坐公交车去了。
可侯亮平c陆亦可他们不知道啊。
杨丹下车之后,到哪儿去了呢?
糟糕的是,玉田这边,街道商店还属于星罗棋布的程度,并没有达到摩肩接踵。
要确定杨丹朝哪个方向走了,需要调看大量的监控。
公交车只是杨丹离开的其中一个可能的方向。
侦破,不可能像讲故事那样,一上来就知道精确时间。
因而需要至少调看五辆公交车的监控。
还不能只看玉田车站的上下客情况。万一,杨丹步行走一站,然后再上车呢?
五辆车,三个站的上下客情况,好像需要查看的人数并不是很多。
的确不多。
但糟糕的是,公交监控太模糊了。
模糊的监控,就只能得出模糊的结论。
这种结论之下,哪怕明明知道杨丹到大学城里面去了,另一边玉田附近商店及居民小区的监控依然要继续查看。
这样,捋到杨丹在大学城里面下车,五天,绝对是需要的。
——
杨丹下车之后,沿人行道前走,不久,转入京州理工大学,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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