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这种事情真的有必要吗?”
挂着死鱼眼,看着食物被埋进土里,然后在前面立起石块,林不能理解这种行为。
“总觉得最近太闷了,而且,你不觉得它很可爱吗?”
贝轻拍了拍旁边的狗子,而它畏缩在自己脚边,把恐惧的目光投向看某只。
打猎的时候顺手逮回来的,老实说他并不忌口,只是有好感,毛茸茸的多可爱。
说着他就抱起狗子坐上车子,林双手抱肘,气呼呼的嘟着嘴,脸色不善。
有点慌,贝轻捋了下思绪,说道:
“你不觉得吃掉朋友的母亲很过分吗?那可是你打死的。”
“又不是我要养,吃掉也”
她扭过头,只觉得很阴沉。
总之,事情定下了。
被命名为狗子的狗是黑狗,毛色黑中带着鬟黄,四足黄毛,目上双睛,听起来很有逼格,其实就是最普通的田园犬。
或许是趋利避害的天性,狗子一直往自己怀里钻,灵动的狗眼透着对世界的畏惧。
狗与狗之间不存在隔阂,捏捏下巴摸摸头,很快就挑逗得呼呼吐出舌头,认朋友一样舔着脸颊,热乎乎的又有点潮,粉嫩的舌头有大半是黑色,不知道是遗传还是别的什么,很精神的样子也不像得病。
食物和食物没有区分的必要,午餐时间,觉得周围被低气压占据,狗子立刻趴下不吼不闹,可怜巴巴的摇尾巴,灵性得一匹。
事情当然不会就此结束,没有人说过两人是平等关系,装了哔就跑的例子从来没在出现过。
望着楼下来回游荡的活尸群,贝轻咽了咽口水:
“这个玩笑可不”
“滚。”
一脚踹下去,林心情很差。
和平发展很长时间,吃不饱饿不死的怪物们相当活跃,平时抓蟑螂撵老鼠锻炼出非凡的爆发和反应,突然看见好大一只出现在面前,没有迟疑之说,枯瘦的巴掌就抡了过来。
“淦!”
双脚震得发麻,手里的扳机却扣得稳稳的。
凝聚的气流贯穿了手臂,鸡爪子似的手掌掉了下来,随着枪口移动,整个身躯几乎被截断,夸张的缺口在胸前一个个冒出,透过黏糊糊的器官,看见后面的景色。
除了撕裂声几乎听不到杂音,黑科技了不起,可惜街道就那么点地方,听见肉块掉落的声音,不远处的活尸抬起脑袋,干吼一声,整个街道都暴动起来。
“喔”
如果参加过街头打架,想必对于被十几人围着的压迫感很有体会吧。
转手砸开小卖部的门锁,掀开卷帘门,刚刚关上,结实有力的一巴掌就敲响了午餐铃。
一击枪托砸碎枯尸脑袋,从二楼探出脑袋,重新压缩好的气枪倾泄出储存,两个眨眼就清空蓄能,很厉害很轻便,可间隔时间和那点蓄能量让人恨不得给发明者灌十余斤大粪。
滚雪球大抵如此,十几人的街头斗殴很快就变成百来人的黑帮械斗,韧性十足的卷帘门噗啦一声被撕开,想都不用想,往隔壁楼飞跃跳去。
菜鸡带枪和作死差不多,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平添负重还不如操刀子来得舒服,被扑面而来的活尸震得手臂发麻,望着它泛出金属光泽的骨爪,再看看刚刚丢出几米外的枪械,狗脸一呆,转身就跑。
“咔。”
磕着瓜子,林望着在平房上鸡飞狗跳的一众家伙,档次太低了。
大佬瞧不上,萌新就不一定了,打架很累,要命的活计。
二级运动员要求八百米跑两分十秒,这就淘汰了无数人,而堪堪跑完之后,没几个还能站起来。
粗重的喘息带走大量体力,狗腿刀甚至有些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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