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军的文化水平确实比曾国藩的高。
《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是太平天国于1851年在进入湖南以后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讨清檄文,而《讨粤匪檄》则是曾国藩于1854年2月在出兵以前发布的反太平军檄文。
很多人都吹捧《讨粤匪檄》,认为它写得很好,至少要比《奉天讨胡》好很多。但是,如果进行一下比较,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首先,从篇幅上看,《讨粤匪檄》只相当于《奉天讨胡》的三分之二。谁可说的话多,谁可说的话少,一目了然。当然,篇幅长短也不是评价文章优劣的惟一尺度。
其次,《讨粤匪檄》有口语化倾向,使得文章显得有些文白相杂。在《讨粤匪檄》中,有些文字过于浅显,读起来像是“大白话”。比如“船只无论大小,人民无论贫富”“寸草不留”“剥取衣服,搜括银钱”“救我被掳之船只,找出被胁之民人”“千金以内”“千金以上”“一概免死”等等。这样的文字虽然不是很多,但还是从整体上影响了表达效果。在《奉天讨胡》文中,文言词汇满篇,“大白话”基本没有(“狗鞑子”等个别词汇除外),就文体而言显得整齐划一。
再次,《讨粤匪檄》长句过多,这一点对其表达效果也有所影响。
就《讨粤匪檄》而言,超过十字的单句很多,如“逆贼洪秀全杨秀清称乱以来”“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凡有血气者未有闻之而不痛憾者也”“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虽乱臣贼子穷凶极丑亦往往敬畏神祇”“即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欲一雪此憾于冥冥之中者也”“不特为百万生灵报枉杀之仇,而且为上下神祇雪被辱之憾”“独仗忠信二字为行军之本”“幽有前此殉难各忠臣烈士之魂”等等。长单句过多,彼此又构不成对偶或排比,并不能形成良好的表达效果。
至于《奉天讨胡》,除了开篇交代人物头衔的“真天命太平天国禾乃师赎病主左辅正军师东王杨、右弼又正军师西王箫”之外,长句主要是“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犬也”“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是尽中国之男儿而胁制之也”这些可以形成骈偶或排比的句子。这些句子因为能做到一气贯注,并不给人繁荣拖沓之感。
第四,《奉天讨胡》多用对偶、排比的修辞,使其布局整饬、语调铿锵、具有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而《讨粤匪檄》则一散到底,全篇呈散乱之势。
《奉天讨胡》中的偶句和排比句俯拾皆是,举不胜举。
“六合之大,九州之众”“顺逆有大体,华夷有定名”“妖座之设,野狐升据;蛇窝之内,沐猴而冠”“甲胄干戈,载义声而生色;夫妇男女,摅公愤以前驱”天道好还,中国有复兴之理,人心思治,胡虏有必灭之征”“罄南山之竹简,写不尽满地淫污;决东海之波涛,洗不净弥天罪孽!”“中国名为神州者何?天父皇上帝真神也,天地山海,是其造成,故从前以神州名中国也。胡虏目为妖人者何?蛇魔阎罗妖邪鬼也,鞑靼妖胡,惟此敬拜,故当今以妖人目胡虏也。”都是偶句,或长或短,对仗工稳,行文流畅,铺张扬厉,言辞华美。
“天下者,上帝之天下,非胡虏之天下也;衣食者,上帝之衣食,非胡虏之衣食也;子女民人者,上帝之子女民人,非胡虏之子女民人也。”在第一段,《奉天讨胡》作者就以一组排比句否定了清朝统治的合法性。而在第二段,作者更是以占全文四分之一的篇幅(自“夫中国有中国之形像”至“是欲绝我中国英雄之谋也”)设置了一组排比句,揭批了清朝统治者数百年来奴役华夏子民的滔天罪行。排比句的大量出现,制造了一系列蒙太奇镜头,可以给读者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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