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0章 二十 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第4/4页)  30岁结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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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浓浓的寂寞感。她的背影看起来被那层东西渲染过,带着女人才有的细腻线条,全部陷在其中。她一看到那背影,就好像看到傍晚时分刚刚走过最后一批小学生的街道,只剩下路两边紧闭的门户,露出一溜天顶,一颗树伸出它的小树冠,身体却躲在其中一所房子背后。

    异地恋爱带来的是感官的极度敏锐,东方鹤又蠢蠢欲动,想要写些什么东西来排遣。可她定意不再写小说,于是只好写成一些或长或短的诗歌。她在苏菲家弹过古琴,法国人似乎不太喜欢这种乐器。所以东方鹤在巴黎也就没有参加什么乐队了。她总想抚琴,楼上却总是住着一个练钢琴的人,她的琴声无法汇入这座城市。

    苏菲除了对小提琴“尚可接受”外,基本上不会青睐任何管弦类乐器了。东方鹤只有在这一点上感到遗憾。

    他们过去成立的那个乐队,并不是临时性的。东方鹤毕业后,林约念重整旗鼓,把古琴的部分换成了他自己的吟唱,他坚持保留东方鹤的曲子,而新曲当中,也不自觉留下了较长的间奏。他过一个礼拜给东方鹤发一封邮件,报告一下乐队的近况,并表示“一念乐队”永远等她归队。手艺生疏的东方鹤虽然知道这不过是他礼貌的宽慰,但还是感到高兴。

    与此相反,何庆在芝加哥的音乐之路就如鱼得水了。他参加了一个小型室内乐团,每周排练的日子,他都觉得自己仍在北京,仍会看到黑头发的东方鹤背着黑色的琴箱神情庄重地走进音乐社。在北大时,长笛的优点几乎都被吉他和钢琴遮蔽了,他在音乐社的位置也是可有可无,主要在间奏和伴奏时才出现,而在正式的这个乐团中,他的位置可以说是仅次于小提琴了。

    何庆是小学时就喜欢上长笛的。那时候他们学校有一次很大的庆典,何庆忘记那是个什么庆典,只记得班上所有学生都被带到从没进去过的音乐教室,面对各式各样闪闪发亮的西洋乐器,孩子们眼里也发出了同样辉煌的光芒。

    音乐老师是个很不一样的女人。他们平时上课都在本来的教室,女老师一头烫得很特别的长发,坐在一张椅子上,一句一句教他们简谱。她像是一个外国人。那时候何庆就这么想过。

    那一回,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些弯曲的、有按钮的、金黄色的、银色的乐器。他发育晚,二年级的时候个头比班里所有女同学都矮一节。个子高大的男孩正抢着去抱圆号,长号、小提琴……女孩子们那一次被安排到一个舞蹈节目中去了,因此没有参加这次‘认领’。等到何庆能够伸手碰到乐器时,只剩一只长笛在那等着他了。他拿起被大家嫌弃的长笛,不断地按那些按钮,觉得好玩。

    要感谢音乐老师,若不是那时候他被带到那里,没有选择长笛,那么他现在无法吹出心中对爱人的无限思念,更不能体会贝多芬《第四交响曲》的个中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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