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7章 迷一样的拾天(一)(第1/3页)  千城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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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钱公子分别已经有十日了,小七还时不时的能回忆起,阿钱在吃瘪时的“纯洁”样子。不可否认,当初小七之所以与钱公子结识,他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吃碗馄饨,之后对阿钱的百般调笑,也不过是搞搞恶作剧罢了,但到了后来,小七却渐渐喜欢上了阿钱。

    阿钱这个人,有着少年人特有的骄傲、仗义和狡捷,是个挺有意思的“小孩”,而且还非常之“单纯”、洁身自好。

    洁身自好?为什么这样说呢!就从小七随便说一些“带色儿”的小玩笑,阿钱总是一头雾水的神情来看,他便可以肯定阿钱还是个未经人道的“初哥”。

    以阿钱的身份,要是真想干点“快乐的事”,恐怕到现今为止,糟蹋几十个小嫩娘都算少的。可阿钱并没有这样做,拥有这样一种令人仰止的身份,又正当充满“野望”的年纪,竟还能克制自己的欲望,这的确殊为不易。小七是过来人,当然会明白这种年纪的欲望是怎么样的,说实话,如果能有钱公子那样的身份,他承认自己都做不到阿钱那般的“守身如玉”。

    洁身自好,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阿钱这个人没有所让小七厌恶的骄横之气。虽然出身极为显赫,但自打一开始,阿钱便与小七平等对话,并没有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来俯视小七,至少对小七个人是如此的。能以平等身份交人,这是小七看上钱公子的第二点。

    其三,阿钱这个很仗义,不斤斤计较。小七担心大雄当街行凶会有麻烦,便让钱公子帮忙处理善后,而阿钱二话没说立马就给办妥了。

    还有,小七屡次地悍然调戏阿钱,阿钱除了涨红了脸,说过最难听的话无非也就是“无耻”一词了,这气量大的令小七都惊叹不已。要是换了另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儿,就算小七长十个脑袋,恐怕都不够砍的……

    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表明,小七对钱公子的“爱”,并不是无缘无辜的。

    而最让小七感动的一幕,发生在小七等人离开玉枣城时。

    那时的太阳,也只是刚刚露出小半个脑袋,小七一行人才过西城门一里处,便看见前方密密麻麻的列着数百人,为首的正是钱公子。

    小七先是一楞神儿,随后便笑了。

    钱公子也笑了。

    自从那天起,小七便把钱公子当作自己的朋友,虽然这个朋友的年纪确实小了些。

    ……

    这些日子,小七的马队走得并不算快,但也走了四百余里路。先是顺路逛了一趟流鸣山,而后又去了半月湖,这不,昨日还游了一次青霞谷。简而言之,但凡有什么风景秀丽之处,而又不会绕道太远的话,那肯定是要去的。

    至于饮食方面就更不用提了,像什么西山城的驴肉灌汤包,朝霞城的熏兔卷饼,苍城的四鲜豆腐汤,吉祥镇的“如意吉祥”等等,只要是各地的精妙小吃,没有一处落下的。

    镖局的众糙哥玩得如此开怀,吃得又极具特色,当然爽了,而且还爽坏了。这帮糙哥谁都没出过远门,说句不好听的,要不是能有机会加入镖局的话,大多数人很可能一辈子都会困在自家附近的十里八乡之地,根本不会有机会见识到外面的世界。

    原因很简单,大多数寻常百姓首先想到的是果腹问题,其次是延续香火,如果还有余力,那便会琢磨着多吃几顿肉,多盖几间房,多置几晌田,说到底,大多数人还是在为了生存而劳作。

    即便有些人真有出去见世面的想法,大都不能成行。原因无他,囊中羞涩而已。想做徐霞客式的人物,必须先有“徐霞客的身家”,出门在外缺少银钱,这日子可怎么过呀!最简单的,没钱,就没法住客栈。别以为随便带点干粮饿不死就成了,天热还好说点,天冷的时候怎么办,况且一个人只身在外,谁敢天天的露宿荒郊野岭呢?吓也把人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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