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谋事在天,成事在人(第1/4页)  非常事物——草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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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十三号,溪灵动车候车站内,

    林泽在候车室的椅子上打了个哈欠,微微眯着眼,一副还想睡觉的模样,真的有点困

    昨天下午林泽在阿姨家住,在父母还有其他亲戚面前成功的表现成了一个网瘾少年,因为这样才符合他以前的表现,他们同样也觉得林泽应该这么做,不学习都是电脑手机产品害的,不是吗?

    浪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晚上自己一个人一个房间的时候就在不停歇的练习极限锻炼法,直到全知之笔定下的一次性最大锻炼时间,才结束,那时已经是半夜了,用早准备好的毛巾随意擦了一下就疲惫的躺上床。

    早上被不知情的父母不争气的眼神下从床上拉了起来,以为又是玩了一夜的游戏,林泽也不解释,打着哈欠就起来了,根本没睡多长时间。

    林泽又打了个哈欠轻声自语

    “你说,这样真的就没有出息了吗对吧到现在还想着玩!”前一句是疑惑,后一句是模仿大人们恨铁不成钢的语气。

    “对,就是没出息,呵呵,以前的确是我的错,很中二,老想的干出一件大事,到头来什么也没做,现在不是有机会了吗?”

    “嗯,昨天,我是怎么连吃五把鸡的,”

    林泽脑袋里突然蹦出一句话,

    “因为你动用了全知之笔,给你开了挂”

    这是全知之笔在回答林泽。

    林泽看着自己的手腕上的深黑的紧身护套,笑呵呵的骂到,

    “不要那么直白,呵呵。”

    准确的说,是对夹在紧身护套和手臂之间的全知之笔笑骂道,

    明知道全知之笔除了自己认为能够知道答案的问题,是不会有任何回答的。

    但对于交友甚少的林泽来说,他还是将全知之笔当成了一个朋友,而不是工具,虽然这个朋友不会跟你联络感情。

    毕竟林泽时不时的问一下,脑袋里就会蹦出一个声音回答你,虽然用的是林泽自己的声音,但那也是一种交流吧。

    为了不让全知之笔丢失,林泽特地买了个紧身护套将原来别在腰间的全知之笔夹到了手腕上。

    其实这不是最保险的,最保险的是将全知之笔放进自己的血肉之中。

    这种方法很多人都会觉得很恶心,但是如果条件允许,林泽可不会在意恶心不恶心。

    但又想想人体神经无数,要是在身体里一不小心疙瘩到了什么,可能是在自讨苦吃,而且自己要锻炼到人体极限,肌肉要发育,肯定不能在肌肉密集处,神经多的地方动手,最好的位置其实还是按在骨头上。

    林泽有想过买一个好看一点的腰带,将全知之笔挂在腰带上,别在腰间,这样不仅方便还感觉很酷。

    但想想现在的小偷技术高明,偷走一个挂在腰间的物件,完全可以让你感觉不到,可以挂铁链啊,小铁链容易被弄断,至于挂一个大铁链,林泽感觉自己脑子不会这么秀逗的,如果真的要弄一条的话,也要弄条超合金的,要弄就弄最好的,可惜林泽地经济条件不允许,而且也不会大张旗鼓的弄成这样,这样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没事找事。

    虽然这看起来只是一支普普通通的中型笔,应该不会有那个小偷看上眼的,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一切还是要往最坏的方面想。

    林泽想过,将全知之笔,放进裤子里,

    可是那样子实在太搁了,搁着他肉疼,无论是绑在肚子上还是腰上。

    毕竟一支笔加上笔套有十一厘米,有接近林泽身高的十七分之一了,放哪都是搁,不过就算能放在这些地方林泽还是不乐意的。

    放脚上,大腿上,时间一长,就会感知习惯,触觉感就会慢慢减弱,这样以林泽的性格肯定会有事没事的伸手过去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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