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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故乡算是一个比较冲动的决定了吧。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哪怕知道自己的身份在那里被人取代了,这个世界上,在这个时代,早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所了,但我还是想回去。

    非回去不可。

    回去要怎么办呢?那个地方那么,的一点点,好像只剩下了“故乡”两个字,在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地方,连高铁站都没有的地方,我上学都不在那个城上,去了市里。但不管在哪里上学,现在在在哪里生活,果然还是只有那个地方能够被我称之为“故乡”。

    “故乡”二字的含义是深刻的。

    我在火车上坐着,旁边是面具男子。

    我跟面具男子说:“故乡之所以为故乡,总有些不一样的。”

    他笑了笑(我看到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在笑了),然后说:“可惜我从到大都在家附近,一直到后来都是这样,从来没离家太远过。我不太知道那个感觉。”

    我说:“我给你读一篇文章吧。可能你之后就会知道了。”

    在这之后,我就给他读文章。

    文章很稚嫩。非常稚嫩。极其稚嫩。

    可能赶不上任何一个人的文笔,但是这个就是我对家乡的感觉。

    文章的名字是首歌的名字,叫《大约在冬季》。我没听过那首歌,但我读过这篇文章。

    我开始读文章:

    钟楼是城的地标,邻近车站。

    它是这里最高的建筑。我会在破晓时分爬上去,坐下来,和几颗瘦的星一起看天际渐渐撕裂一道口子。冬日的晨光漏进来,浸晕了整个城。我的发丝也染成了蜂蜜色。猫“梨花”蜷在我的腿上,眯着眼守望天际。这是我一季中最满足的时刻,整颗心瞬间被填满。

    守望远方,我总能想起朝阳般的密友。

    也是这样一个冬日清晨,她和我肩并肩坐在这里。这是她第一次带我来这里。我面对绮丽的景象露出惊讶神色时,即将远行的她笑着,半开玩笑地对我说:“我回来前,这座城就交给你啦。”她将怀中的狸花猫交到我手里,像加冕一样郑重。她是个简单的人,连给猫取名字都这样,直接拿个谐音就用了五年。她说,在远方的城市看到梨花,就能想到这只滚圆的猫。

    月台上,我抱着一脸慵懒的梨花站在黄线外,听她在车前絮絮地说话,一直到火车开动

    “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她如歌般轻轻地离开,但我却哭得稀里哗啦。

    独自回到家。家不大,从前我俩共享一间,还有一间是猫的。乍一下独占这八十平的家,我有点不习惯。担心她在异地的学习,担心她的衣食住行,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梨花没心没肺,该吃吃该睡睡,有时候连猫砂也不肯乖乖用,我追着它收拾残局时,才知道她将梨花给我的用意。每次梨花懒懒地看向我,就像在说:难过什么,她又不是不再回来。随后,它翻一个身,又睡着了。

    我翻出她留下的d,一遍遍地听《大约在冬季》,想起了她曾经唱这首歌时候的样子。“你问我何时归故里,我也轻声的问自己,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她大约也会顶着大雪回家吧,这个冬天到下个冬天,她回家之前,我还能如此颓废吗?我要振作。我用苦恼的时间来读书,读《百年孤独》,读《挪威的森林》;早早地吃饭,早早地睡觉,早早地起床,然后前往钟楼。我渐渐发现这个城的美妙,似乎每个角落都藏着温馨。

    她走后十八天,开始给我写信,开头总是“你好呀”,让我想起王波给李银河的信。她好像成了远方飘摇的一个符号。陪伴让人有安全感,但或许离开才是真正的爱。她的离开让我懂得了守望的含义,我守着这座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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