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道菜里面,只有一样是荤菜,看上去似乎是一道拌猪皮。
小七不由得气结。
猪皮这种东西,他这辈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吃过,这东西也能吃得的?
还有那三道素菜,小七一样也叫不出名字来,黑不黑,灰不灰,就像是一堆草根树皮,这哪里是给人吃的,分明是喂猪的!
“我尝尝这个。”
若水的目光掠过桌上的菜肴,眼睛一亮,伸筷子挟了几个草根样的东西,往嘴里送去。
“水儿,别胡闹,这草根也能乱吃的!”小七伸手阻拦,却被若水笑嘻嘻的按住了手。
“你叫它草根?嘻嘻,这不是草根,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马苋菜,味道很不错的,酸中带甜,甜中带涩,嗯,说起来它还可以算是一味不错的药材呢。”
若水将马苋菜送入嘴里,嚼了嚼,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笑道:“味道真好。这马苋菜就要这样清拌才好,要是做得油腻了,反而失去了它的美味。小七,你要不要尝尝?”
这真是一种久违的滋味。
在现代野营的时候,马苋菜随地可见,是他们吃得最多的食物,她久己不尝,此时一吃,自然是赞不绝口。
“真的好吃?”小七半信半疑,可看到若水吃得津津有味,不似作假,忍不住也挟了一筷子送进了嘴里。
“好吃吗?”若水眼睛亮亮地看着他。
“唔,还行。”小七吧嗒了一下嘴巴,觉得这东西苦不苦,涩不涩,酸不酸,甜不甜的,还滑溜溜的,他真的没觉得有多好吃。
“不喜欢吃就别吃了,正好留给我。”若水知道小七吃不习惯,她吃了几口之后,就站起身来。
“咱们走吧。”
“去哪?”小七愕然。
“出去看看,咱们初来乍到,正好去瞧瞧这边锤重镇是怎样一副风貌。”
若水打开随身包袱,取出一套早就准备好的衣饰,转到屏风后面开始换衣,不一会她走了出来。
小七见她换了一身粗布衣裙,虽然荆钗布裙,却掩不住她的光采照人,微笑道:“太子妃这是要微服私访吗?”
若水扬了扬眉,道:“要想探查民情,就要和百姓们融成一片,否则又怎么能从百姓们的嘴里套出他们的真心话来。”
“你说的不错,待我也换过一身。”小七颔首。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你就穿这一身吧,太子殿下,你可别嫌弃。”若水笑着取出一身粗布直缀,递给小七。
这是一套庄稼汉子常穿的式样,小七换上之后,揽镜一照,几乎连自己也不认得了。
他有些好笑,看向若水,问道:“我这样子可像是乡下种田的?”
若水笑嘻嘻地摇了摇头,道:“半点不像,瞧你这细皮白肉的,哪里像是种田汉子?这样吧,你戴上面具,就像得多了。”
“好。”小七取出面具,罩在脸上,一张脸顿时变得面无表情。
“咱们这就走吧。”
两人大模大样地从前门往外走。
看门的士兵看到两人,不由一怔,变脸斥道:“哪里来的两个乡下泥腿子,谁让你们进来的?这里是什么地方?快滚,快滚!”
不由分说地就将小七和若水赶到了门外。
小七和若水相视一笑,手拉着手,离开了驿馆。
二人在城中信步而行,走了不远,就看到前方有一家店铺,不少人进进出去,进出的人们个个愁容满面,双眉不展。
若水心中一动,拉着小七直奔那家店铺,走到近前,看到店铺上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回春堂。
果然是家医馆。
没想到这里的医馆居然和义父的店铺一个名字,只希望里面的大夫也要是名副其实才好。
若水心中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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