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大等人刚转身,就听到有人朗声唱道:十年磨一刀,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是李浩初。
声音稚嫩,曲调怪异,但越咀嚼越有韵味,也越遗憾,那是年少时,自己的英雄梦啊!
陈老大心中轻叹,脚步走的更快了。
走到道路的拐弯处,李浩初将头微微后摆,用余光看了眼身后,已然没有了陈老大等人的身影,终于松了一口气,心里一放松,就是一屁股坐在路边。
当大侠太累了,尤其是当一个风度翩翩的大侠,更累!
别看他刚刚招就将苏左斩落,一副轻松写意,他在心中不知演练了多少次,出乎意料的突袭,加上他不顾虎口手臂酸疼,真元不要钱似得拼命压榨,才能如此迅速完成这项壮举。若是让他堂而皇之的与苏左相斗,虽然他也能杀掉苏左,但肯定要花费更多手脚,那就没有什么震撼性可言了。
李浩初当然也不光是为了装高人,同时也是为了营造气势,在剩余的那些小喽啰心中埋下恐惧的种子,让他们误以为他,就是这么强大。
果然,那些小喽啰吓破了胆,拧不成一股绳,一盘散沙,十成本事发挥不出七成,而李浩初最不惧的就是群战。
“开什么国际玩笑,老子可是纵横军队战阵无敌手,十五人战阵中依然能片叶不沾身的高手,何况是这些老弱病残的杂兵!若不是没蓝了要等回魔,早就切瓜了,好在老子身法飘逸,走位风骚,回魔都回的那么潇洒!”李浩初心头暗爽道。
果然,行走江湖最佳装逼技能之一:潇洒的身法!
连逃跑都逃的那么帅!拥有紫霞不是梦。
休息好了,李浩初并未急着离开,他可没有忘记镇远镖局和匪首“白头虎”之间的大戏,那可是内景之间的交锋啊,怎么能不兴奋。
而且他隐隐觉得,“白头虎”不过是一马前卒,“买凶”!幕后肯定还有其他人在谋划。
“你方唱罢,我方才会登场,以江湖为棋盘,以内景高手为棋子,真是好大一出戏,怎能错过!”李浩初心中不由兴奋起来,这个江湖,果然不缺热闹!
当然作为一名合格的观众,一定也会保护自己。李浩初对自己的轻功很有信心,《论逃跑的重要性》这本江湖名宿所著的书,他可是牢记于心。
“看来还需要一套迷彩服啊,五安郡那么多山,到时候只要往树林里一跑,看谁能发现我。”李浩初心里美美的想着,说干就干。
他采集了一堆树草枝叶,脱下正在穿的衣服,看着手中的衣服,他心里有一种,特别想知道这衣服穿那么久是什么味道。然后手就不由自主将衣服放在鼻子前,鼻子一动,气熏得他眼睛翻白,脑袋一片空白。
愣了半天,等反应过来后,李浩初很嫌弃的将衣服一扔,“卧槽,这味道太尼玛酸爽了!简直有毒!”
“不行,这衣服还有大用。”李浩初不得不又把衣服捡回来,只见他捏起兰花指,用两个手指拿起衣服,一想起刚刚闻到的味道,就是一阵干呕。
人就是那么奇怪,不知道的时候,就算蹲在粪坑边也能吃的下饭,一旦知道后,无论如何,就算想起那些画面,都会把自己恶心死。就像现在李浩初,本来不知道,这衣服穿在身上也不会怎么样,而现在,连拿都不想拿。
忍着恶心,李浩初用衣服包住这些枝叶,用石头将它们碾碎,绿色的汁液挤出,全都渗透到衣服上,来回几次,这衣服终于是被染成花花绿绿的样子。然后将这衣服挂在树枝上一晒,一件迷彩服就诞生了。
“哈哈哈”李浩初心中很是得意,“在这个世界,迷彩服应该是我首创吧!”
只是这衣服,混合着浓郁的汗臭味和青草淡淡的香味,味道闻上去反而更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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