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存着的生命种类和生命个体之中,而此种差异性之体现主要生命之精神自由性及调谐性中体现出来,当生命在现实生存中体验恐怖及其恐怖性时,生命之本能反应和经验反应通常都从精神上体现出来,这就意味着,在生命体验恐怖及其恐怖性时,其体验方式相应的是以精神来应对恐怖及其恐怖性的,于是,无论恐怖及其恐怖性如何体现自己之存在方式,对生命来说,那都是一种基于内心(精神:精神自由性及调谐性,更准确的说,乃是基于生命感应性的)的呼应,这一点是符合生命进化(精神及其自由性及调谐性)乃是激活于恐怖及其恐怖性之因果性的。很明显,正是此一点决定了精神(自由性及调谐性)乃是我们之所属的因果性,这一点与必然性相契合并在过程中得以体现。而一旦恐怖及其恐怖性之因果性乃为我们所属之激活者,那就意味着我们所属(精神)之因果性必然要从我们之人性上显现出宪性之对应生性,当然,这只是恐怖及其恐怖性之宪性之在我之观我相之镜像中之体现,其之对应性并不意味着恐怖及其恐怖性之宪性本身有什么质底变化,其依然保持着自身作为生命之性性之特权。当镜像呈献给我以恐怖时,恐怖及其恐怖性便在我之自恋中与我实现了类晤面式神交,并建立了比同床共枕之情还要深厚之友谊,我想,当某日,我与恐怖及其恐怖性相见濡面时,我们之间之激情恐怕会转化为我之娇妻好宝贝的醋意和与我彻底之润体,此时,我唯一要做的乃是:我生命之全部都只是我之好宝贝石榴裙下之依人小鸟和琴瑟和谐之贡物——当我之好宝贝在生日之含苞欲放之玫瑰迷宫面前虔诚祈祷时,我已然以秀色可餐之姿态成为那生日蛋糕上之鼎督蜡烛,以此来照亮我之好宝贝永驻之青春。
在我们之记忆中,儒家中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生存哲学在现实中其实恰恰相反——“己所不欲,就施于人”才是现实生存真理:其之恐怖及其恐怖性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尔!这证明了一个恐怖定律:凡在理想中追求所谓完美性者,在现实生存之生活艺术美学中得到的其实乃是一种孓然之非完美性之生命缺憾!而我不然,在我之观我相之所给造物递交之国书中,我向恐怖及其恐怖性要求之和亲要求乃是:我所要求的仅是占有完美性,因为我对此完美性之占有乃是必然的。
词云
睫蛮瞳孤眸隐徒,
唇祈柔荑露端魅。
情颤蕊唤竺,
守宫佾点砂。
青青欲畔草,
嬉戏眷恋晓。
蜡烛朓相思,
菜蔬逗肤味。
汝思舞裟谐,
吾念翩丝偕。
今日举案齐眉,
明日相濡以沫。
天定姻缘!
题之:臻酪醉好诞辰,素朴筵堂,独迎剧桃。十二玉姝,百年久合,熠熠生辉。师表逸范酬圆月,两情相悦缘定陇鲁越。蓓蕾前祷郎,婚意晓觉,只待拥怀,龙凤孪鸿程。我意已决,汝思亦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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