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01 章(第1/5页)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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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地租,通常

    就很可开支政府一切必要的费用了。

    欧洲多数文明的君主国的现状是,全国所有土地,管理得有们全部属一个人所有,

    全部土地所能够提供的地租,恐怕决不会达到各该国平时向人民征收的普通收入那么多。

    例如,英国平常的收入,包括其用作开支必要经常费,支付公债利息,及清偿一部分公

    债等用途的,每年达一千万镑以上。然而所收土地税,以每镑征四先令计,尚不及二百

    万镑。这所谓土地税,按照设想,不仅包括由一切土地地租征取的五分之一,而且包括

    对一切房租、一切资本利息征取的五分之一,免纳此税的资本,只放贷于国家的及用于

    耕作的部分。这土地税,很大部分是取自房租及资本利息。例如,以每镑征四先令计,

    lún敦市的土地税,计达十三万三千三百九十九镑六先令七便士;威斯敏斯特市,六万三

    千零九十二镑一先令六便士;沃特赫尔及圣詹姆斯两宫殿,三万零七百五十四镑六先令

    三便士。这土地税的一定部分,按照同样规定向王国各部会各市镇征收,而几乎全都出

    自房租及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的利息。总之,英国值五抽一的土地税,既然不到二百万

    镑,则全部地租、全部房租、全部资本(贷给政府及用于耕作的资本除外)利息收入总

    额,当然不超过一千万镑,也就是说不超过英国在平时向人民征收的收入额。英国为征

    收土地税对各种收入所作的估计,就全王国平均起来,无疑是和实际价值相差太远;虽

    然据说在几个州和几个区,该估计和实际价值很接近。有许多人估计,单单土地地租一

    项,即不计房租及资本利息,每年总额,当有二千万统。他们这种估计,是非常随便的,

    我认为大概估得过高。但是,假若在目前耕作状态下,英国全部土地所提供的地租,没

    超过二千万镑,那末,这土地如通由一个人领有,而且置于他的dài bàn人、代理人的怠慢、

    浪费和专横的管理之下,那全地租额,就莫说二千万镑的二分之一,恐怕连四分之一也

    提供不出来。英国今日王室领地所提供的地租,恐怕还不到这土地如果属于私人所有的

    情况下所能提供的数额的四分之一。如果王室领地更加扩大,则其经营方法必定更形恶

    劣。

    人民由土地获取的收入,不与土地地租成比例,而与土地生产物成比例。除播种的

    种子外,一国全部土地年生产物,都是归由人民逐年消费,或者用以jiāo换他们所消费的

    其他物品。凡使土地生产物增加到其本来可能增加到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它使人民收

    入因而减少的程度,总大于它使地主收入减少的程度。英国土地地租,即生产物中属于

    地主的部分,差不多没有一个地方达全生产物三分之一以上。假使在某种耕作状态下,

    一年只提供一千万镑地租的土地,如在另一种耕作状态下,一年可提供二千万镑地租,

    又假使在这两种场合,地租都是相当于生产物的三分之一,那末,地主收入因土地被阻

    滞在前一耕作状态下所受的损失,只不过一千万镑,而人民收入因此所受的损失要达三

    千万镑;未计入的,不过播种的种子罢了。一国土地生产物既减少三千万镑,其人口就

    也要按照这三千万镑减去种子价值后的余额,按照所养各阶级人民的生活方式和费用方

    式所能维持的人数减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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