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11 章(第1/4页)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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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税。此税在一些国家称为通过税。位于波河及各支流沿岸的若干意大利小

    国家,由此税取得有一部分收入。这收入,完全出自外人。不妨害自国工商业,而由一

    国课加于他国人民的税,这也许是唯一的种类。世界最重要的通过税,乃是丹麦国王对

    一切通过波罗的海峡商船所课之税。

    象关税及国产税大部分那样的奢侈品税,虽完全是不分彼此地由各种收入一起负担,

    最终由消费货物纳税的人,不论这人是谁,无所取偿地为其支付,但却不常是平等地或

    比例地落在每个人的收入上。由于每个人的消费,是受他的xìng情支配,所以,他纳税的

    多寡,不是按照他的收入的比例,而是视他的xìng情为转移;浪费者所纳,超过适当比例,

    节约者所纳,不及适当比例。大财主在未成年期间,由国家保护获得了很大收入,但他

    通常由消费贡献给国家的,却极有限。身居他国者,对于其收入财源所在国的政府,可

    以说没在消费上作一点点贡献。假若其财源所在国,象爱尔兰那样,没有土地税,对于

    动产或不动产的转移,亦无何等重税,那么,这个居留异国者,对于保护其享有大收入

    的政府,就不贡献一个铜板。此种不公平,在政府就某些方面说是隶属于或依赖于他国

    政府的国家最大。一个在附庸国拥有广大土地财产的人,一般在这场合,总是宁愿定居

    在统治国。爱尔兰恰好是处在这种附庸地位,无怪乎,对外居者课税的提议,会在该国

    大受欢迎。可是,一个人要经过怎样的外居,或何种程度的外居,才算是应当纳税的外

    居者,或者说,所课的税,应以何时开始何时告终,求其确定,恐怕不免有点困难吧。

    不过,我们如把这极特殊的情况除外,则由于此税所产生的各个个人在贡献上的不公平,

    很可能由那惹起不公平的情况,得到抵偿而有余;那情况就是,各个人的贡献,全凭自

    愿,对课税商品,消费或不消费,他可以完全自决。因此,如果此税的评定没有偏差,

    所税商品也很适当,纳税的人,总会比完纳他税少发牢骚的。当这种税由商人或制造者

    垫付时,最后付出此税的消费者,不久就会把它与商品价格混同起来,而几乎忘记自己

    付了税金。

    这种税,是完全确定的,或可以说是完全确定的。换言之,关于应付纳多少,应何

    时完纳,即关于完纳的数量及日期,都能确定,不会留下一点疑问。英国关税或他国类

    似各税虽有时显出不确定的样子,那无论如何,总不是起因于这些税的xìng质,而是起因

    于课税法律措辞不很明了或不很灵活。

    奢侈品税,大都是零零碎碎地缴纳,而且总是可能零零碎碎地缴纳,即纳税者什么

    时候需要购买课税品多少,就什么时候缴纳多少。在缴纳时间与方法上,这种税是最方

    便的或有可能是最方便的。总的来说,这种税符合前述课税四原则的前三原则,不下于

    任何其他税。可是,对于最后第四原则,就无论从那方面说,都是违反的。

    就此税的征收说,人民所纳多干实际归入国库的数目,常比任何它税来得大。可能

    惹起此流弊的,一共有四种不同情况。

    第一,征收此税,即在安排极其适当的场合,亦需要设置许许多多税关及收税人员。

    他们的薪俸与津贴,就是国家无所入而人民必须出的真正的税。不过,英国此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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