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高悬的“押”字常常是香港繁华街道的一景。
图为1870年代的威灵顿街。
1934年的渣打银行,其影响力在香港仅次于汇丰银行。
本的正金银行、台湾银行在香港分行的资产。
港币恢复流通之初,市面通货缺乏,军政府委托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对其他商业银行提供头寸,并准由各银行支付款项给存户使用,维持生活所需,但每人以200元为限,同时实行以工代赈办法,以港币发给工资,
普及港币的流通使用。10月中旬,军政府允许金融业正式复业,可以经营存贷款业务,但旧有存款仍予冻结,不得提取。
同年12月,为推动香港与欧美各地贸易的发展,促进香港经济复苏,军政府又发布公告,按照英镑对美元的汇率,规定港元与美元的汇价,即卖出价为1美元兑4.025港元,买入价为1美元兑4.035港元。当时,军政府对外汇管制甚
严,即使有美元存款者,动用美元必须向政府申请批准。因此,美汇虽然已经恢复,但实际上并未开放,官价外汇几乎形同虚设。军政府还严格禁止美钞出口,避免因美钞外流而影响香港金融的稳定。
香港的外汇管制,主要是指对英镑以外货币的管制,始于战前1939年9月颁布的《国防金融法例》〔Defense(Finance)Regulations〕。当时,英国对德宣战,实行外汇管制,香港亦跟随实施。因为香港所需食品、日用品及工业原料都须从海外进口,所以虽实施外汇管制,但仍允许自由外汇市场存在。
战后金融业的蜕变与转型
1.1 战后香港金融业的复苏与发展(2)
汇丰银行的“迫签纸币”。
在外汇管制时期,香港政府将所有银行分为两类: 授权外汇银行(Authorized Exchange Bank)和非授权外汇银行(NonAuthorized Exchange Bank)。凡在香港注册的银行,均可申请为授权外汇银行,但限在官价外汇市场买卖,按公订汇率jiāo易,在规定的范围内无须得到政府外汇统制处批准即可直接办理,其外汇结余须向政府结汇。非授权外汇银行则可在自由外汇市场以自由价格jiāo易,外汇余额不须向政府结汇,但参加英镑jiāo易则受到限制。战前,经政府核准的授权外汇银行共19家,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有利银行、通济隆、大通银行、万国宝通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华比银行、
1940年代末的发昌银号。
中国银行、jiāo通银行、广东银行、广西银行、东亚银行、华侨银行、荷兰小公银行、荷兰安达银行、正金银行及台湾银行。同时亦准许若干银号办理与中国间的汇兑业务。
香港光复后,香港政府继续实行战前的外汇管制。这一时期,外资银行、华商银行以及银号钱庄等均纷纷筹划复业。1945年内率先复业的外资银行计有: 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法兰西银行、有利银行、荷兰银行、大通银行、运通银行、荷兰安达银行、华比银行等九家。汇丰银行早在日本侵占香港前夕已将总行迁往英国lún敦,英军重返香港后,汇丰银行的高级职员即奉lún敦总行之命返回香港,筹划在香港复业。
战后的永隆银号。
9月下旬,汇丰银行开始有限度营业。11月2日,汇丰恢复外汇挂牌。
汇丰银行复业后面对的最急迫任务,就是如何解决“迫签纸币”问题。汇丰认为,尽管它不必为这些钞票的发行负责,但拒绝支付这些钞票将有损汇丰银行的信誉,决定承付全部“迫签纸币”。1946年4月2日,香港政府亦宣布承认这批“迫签纸币”。港府与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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