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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为人一向很自负,
总觉得自己是一个,
非常了不起的作家。
可是我在别人眼里,
却不过是一个笑话。
究竟是我自大成狂,
还是别人有眼无珠?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那就不要再纠结了;
我相信将来有一天,
历史会有准确评价。
现在我还没有死呢,
还不急着盖棺定论。
(二)
近来我有一个麻烦,
几乎让我焦头烂额。
有人认为我犯了法,
居然要兴起文字狱,
竟想把我告进监牢!
我是一个文弱书生,
又能有什么好办法?
既然他已经铁了心,
谁劝也没有用处了,
那么就顺其自然吧!
上帝所赐予的一切,
都是命运最好安排。
也许这是借他的手,
加速我的成名进程。
我就像一粒铜豌豆,
既蒸不烂也煮不熟,
又捶不扁还炒不爆,
像死猪不怕开水烫,
像破罐子不怕破摔,
让别人都无可奈何。
反正我也不可能吧,
像耶稣被钉十字架;
反正我也不可能吧,
被砸饭碗成了乞丐;
反正我也不可能吧,
因为写书而被枪毙;
反正我也不可能吧,
像苏格拉底判死刑。
(三)
提到苏格拉底之死,
就有说不出的遗憾,
我真希望没这回事,
如果是独裁者杀他,
而不是所谓民主制,
我心里会舒服一些。
但是历史板上钉钉,
他是被人民杀死的。
我于是又千方百计,
寻找哲人死亡缘故,
总想寻出一个解释,
让人满意合情合理。
实际上我这种心思,
是想替民主制开脱,
极不愿它担了罪名,
怕玷污了它的清白。
不过这又谈何容易,
实在难解开这个结:
所谓民主制的基础,
正是人民言论自由,
但是一个能够毁掉,
哲学家的社会制度,
还能说是合理的吗?
(四)
所谓的民主制就是,
以民意为最终裁决。
剥夺个人说话权利,
怎么还能说有民意?
老百姓是一个个人,
民意当然只能通过,
个人的言论来表达。
当然可以这样解释:
既然是多数票决定,
所以剥夺生命无碍。
以惩罚为手段剥夺,
不仅仅是不予采纳,
更是禁止发表言论,
取消言论动议资格。
其结果是对该言论,
重新选择权利丧失。
权利就意味着选择,
如果没有选择余地,
也就谈不上权利了。
可选择的范围越大,
那么权利就越充分,
反之权利就越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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