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比这个游戏更刺激的呢?
文维秤在心里算过,没有了。
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在自己面前,他也不会有多痛苦。
他是自私的,比谁都自私。
爱情和亲情从来都不是他努力生活的动力,只有钱和权,才是他毕生的追求。
儿子没有,他可以再生。
时间不会等他,所以他要在还能够肆意的年纪,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
文维秤看着慕云瑾把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
只需要扣动扳机,他也许就会丧命于此。
而他的妻子,会因此崩溃,或者,死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等待着明天早上来捕鱼的渔夫发现尸体,最终成为最早入土的总统夫人。
“开枪啊,怎么,不敢?”
激将法对慕云瑾是没有用的,他看向已经泪流满面的余笙。
就这么举着枪,看着她,一眼万年。
“笙笙,哭什么,我不会死的。”
余笙拼命地摇头,她在恳求他放过她。
不要到最后,她亲眼见证了她爱的人倒在她面前,而她没办法立马冲上去为他复仇。
“慕云瑾,你t敢开枪,我就找别的男人,给你戴绿帽!”
慕云瑾看着气急了的小狐狸,觉得自己真不能死。
她说到做到,绝对不会食言。
慕云瑾不能想象,自己在黄土里忍受着寂寞的时候,他深爱的女人躺在别人的怀里。
“傻瓜,怎么不信我呢?”
这句话说的很小声,连站在他面前的文维秤都没有听清楚。
“开枪之前,我想多说些话,我怕以后都说不了了。”
“我这辈子最爱的人,她的名字叫做余笙。”
“余笙,是我的余生。”
“我这辈子并不是无欲无求的,相反,我的欲/望很重,重到这辈子,余笙只能属于我。”
“还有,笙笙,别哭了,我心疼。”
然后,那个心疼的人对着自己开了一枪。
果断极了。
余笙没有听到枪声,松了口气,但泪水还是止不住的流着。
第一枪,慕云瑾毛发无损,还笑得格外灿烂。
那张扬的脸上,写满了一句话——看,我还活着。
这是属于鲜衣怒马时期的慕云瑾该有的表现,是滚滚热血下的儿女情长。
余笙曾记得,年少的时候听过班里的女孩说,她这辈子要嫁的人,一定是能够保护她的人,用尽全力保护她。
而现在,余笙找到了一个让自己放下所有芥蒂的出口。
这个出口就是慕云瑾,那个用尽全力保护她的人。
不给余笙多一点整理情绪的时间,慕云瑾将要开第二枪了。
这一次余笙没有再说些什么,比之前冷静了很多。
为什么会这样,大概是在认命和不认命之间,选择了相信她的男人。
这时只剩下风声和呼吸声,不,没有呼吸声,因为所有人都在屏息等待。
是奇迹,还是死亡,这属于上天的旨意。
文维秤没有做手脚,他也很期待接下来的一枪,能不能要了慕云瑾的命。
“你很勇敢,但勇敢不能当饭吃,开枪吧,无论你等待多久,都是一样的结果。”
哪知慕云瑾笑了。
黄色灯光下举着枪的男人,昂首望天,“也许上天会因为我的害怕而改了结果。”
又是风轻云淡的笑了,倒是文维秤受不了想帮他开枪。
而慕云瑾却是放下枪,叹了口气。
“死之前,想叫你一声父亲,然后从此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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