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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台笔下的狗

    紫薇琴心

    南台的小说,主要写人,但稍带着也写过狗,然而,南台笔下的狗,似乎与近年的狼图腾、狗崇拜没有关系,并不为狗而狗,而是为人而写狗。

    一、《一朝县令》中的狗。

    《一朝县令》中只有一条狗,名叫“黄狼”,是水泉县代理书记曹兀龙的看家狗。狗而以狼命名,足见其恶。

    它第一次出现,是曹兀龙约县委办公室主任后来的常委朱仕第到家密谈,朱“想起曹兀龙家养的‘黄狼’了,虽然常年的铁链拴得它肥不起来,但毕竟是喂食的狗,比那些只靠自己觅食的瘦狗们要凶猛得多。有人说,‘黄狼’吃过点心,那可是小县城里奢侈的食品,普通老百姓都没有那个口福的。这传说弄得‘黄狼’的名声很显赫,它能挣断铁链是否与吃过点心有关?”

    贫穷的水泉县,人都吃不饱肚子,狗更没食喂,而此狗却不仅“喂食”,还“吃过点心”,不是偶尔,“能挣断铁链”,就说明它享此福久矣。这一下就把狗主人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拉开了。狗都比普通老百姓享福,狗主人可想而知。这比直接写狗主人搞特殊婉转得多,却也有力得多。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盛气。

    “黄狼”第二次出现,是兰曼曼来给臊女子看病,朱仕第来时都没有出来挡狗的曹兀龙,此时却一反常态,热情地插在兰曼曼和狗中间,把危险挡住,让小女大夫安全通过。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兰曼曼来时,他看到她“一团绒球儿似的在面前颤,那么细气,那么清爽,像薄荷般往人心里渗气儿,清凉滋润得叫人心颤”。应该说明的是,小说中,曹兀龙并不是个色狼,没有在女色上犯过错误,但这并不是说他就铁石心肠,也有微妙的心理活动,此处即其一。这是在朱仕第刚刚走后发生的,而有如此明显的对比,曹兀龙的心理暴露无余。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内心的一点腥气。

    “黄狼”第三次出现,是它挣断铁练跑出去,被别的狗咬伤了,臊女子打电话给她爸爸告状,曹兀龙让她找兰曼曼去给狗看伤,结果兰曼曼被狗咬伤了手。之后的一段时间,狗没有再出现,却让兰曼曼带着受伤的手到处走,所到之处,人人骂狗。小说中人是在骂狗,读者却在骂狗主人。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霸气。

    “黄狼”第四次出现,是在误食了冯彦虎孝敬曹兀龙的一包“金枪不倒退丸”后,急疯了,挣断铁练冲出去发泄,曹怕伤了人不好交待,命公安局副局长曹豹带人打死了。这个情节,颇有给曹兀龙贴金的意味。第一,曹虽得了“金枪不倒丸”,却并没有像冯彦虎一般急着去追求“性福”,却因忙了摘掉“代理”二字,把此事扔在了一边。第二,狗冲到外面去后,他怕伤人,命人打死。说明他良心尚存,并非恶徒坏蛋。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尚存的人气。

    “黄狼”死了,狗戏却没演完。许多想巴结一把手的基层官儿,听说曹书记家的狗死了,一下孝敬来好几条狗儿子,弄得家里狗多为患。而就在此时,冯彦虎也托人送来了一条,女主人未见之前,挥手不要,及至见了,才发现这条小狗确实与众不同,改为喜欢。说明虽同是送狗,却有亲疏远近之别。

    ——此处写狗,亦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官气,圈子,同时顺手狠抽了一鞭不良的社会风气。

    60万字的长篇,一条狗从头到尾,贯穿了整部小说,而狗在小说中的地位,却是微乎其微,前后文字加起来,也只有极少一点,却给人如此深刻的印象,与作者的良苦用心分不开。不说别的,单是挣断铁练这一个细节,狗第一次出现时就埋下了伏笔,第二次出现时又作了提示,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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