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7 章(第1/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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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议:“郑伟荣怎么样?”会上无人反对,姬鹏飞说:“就郑伟荣好了。”我对郑伟荣知道不多,当时以为他合乎我考虑的几条。后来才知,对他的了解不全面。

    确定的名单经中央批准后,香港新华分社才同被提名人接触,征求各人意见,确定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提名。一般说,都很高兴地接受了。在港府有职位的人士,如港人称为“四料职员”的谭惠珠(指她身兼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和区议会四职)、上诉庭按察司(大法官)李福善,我们特意向港英政府征求意见,回应是“乐意见到他们的任命”。

    香港社会有对此表示满意的,认为香港人能参加起草、制订基本法,直接反映港人意见,争取港人权利,这对港人来讲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他们也认为这份名单:“保罗各界精英,照顾各方利益。”

    但也有种种一轮,认为偏重上层、商界;而地区人士、中下层人士参加不够等等。

    八五年七月一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二十三位香港委员,同三十六位内地委员一起,为十二年后,在香港实行的基本大法共同筹商。很巧,十二年后的这一天,即九七年七月一日,中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中共中央和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港人参加起草基本法。草委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亲自向各委员颁发聘书,仪式隆重,这是全国人大从未有过的做法。以往人大常委会成立若干委员会,从未举行过委员长颁发聘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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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就已考虑如何让港人更充分地参与起草工作,因为二十三名草委委员毕竟有限。

    我与姬鹏飞jiāo换意见,说到香港政府通过三百多个咨询组织,施行“精英民主”,我们在香港也可成立一个起草基本法的咨询委员会,做为民间团体,使港人有机会更广泛参与起草基本法。姬鹏飞可能将此设想报经中央批准,草委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即将此设想征求香港委员的意见,获得一致赞同,并推举在港的草委会副主任负责筹备。

    在港的副主任,就是安子介、包玉刚、费彝民、李国宝(东亚银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许家屯五人,其中只有我不是香港人,把我包括进去,内部讲,我是工委负责人,原则问题上要我负责;对其他四位副主任声称,是考虑一些具体工作,可能要动用我出面安排。

    姬鹏飞召集草委会主任、副主任开会,建议这一方案,香港的副主任都积极赞同,包玉刚首先表态赞成。安子介提出:按照香港法律,在香港成立一个组织,要向香港政府注册,但基本法咨委会这个组织,要向港府注册,感到有点别扭,认为应该向港英政府jiāo涉,免于注册,他建议,是否找谭惠珠商量,请她出面同港英政府沟通。大家认为可以一试。会后,安子介即与谭惠珠、黄丽松、司徒华一起,通过长途电话与当时正在lún敦的港督尤德联络,尤德一口允承咨委会无需办理社团注册。安子介表示,应该要求港府对此有书面承诺,并且十分坚持。大家没有公开表示意见,私下里姬鹏飞要我出面,劝安子介不要强港府所难。

    咨委会免于注册后,章程便无须由港府批准,成员名单和活动也无须向港府报告。

    成立咨委会,首先有一个起草章程和筹备经费的问题。五位在港副主任商量是否召集在港的起草委员一起研究。安子介又提问题:在香港开会,是否会抵触香港法律,被称为非法集会?其他几位副主任都认为,既然港督已经表示咨委会是做为个案处理,无须向港府注册,开会应该也没有问题。这样,就决定在湾仔华润大厦五十层上的会议室,请在港全体草委座谈咨委会成立事宜(二十三名香港委员加上我和毛钧年)。

    座谈由包玉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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