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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子弟之游於外者何人」及「外人游在大夫之家者何人」之「游者」。此亦兼指「游於外」及「外人游」之人而言。,安井衡云:「以人曰。」此有游於外或外人游者,使令大夫以己分而予之。此上文有富乘者之卿侯皆有「散其物,使人得受其流」之作用。《侈靡篇》所「富者靡之,者之」者也。

    〔一六〕安井衡云:「、、三准。重而之同。」尹桐云:「三准者,一高下,二分并,三散聚也。」郭沫若云:「『三准』即物通,物,物。上文云:『夫好心物通,物通物,物物,物物可因。』yù使有相通,物流入市,物下跌,必有所准。而所准惟此『好心』之一耳,故曰『三准同』。」元材案:尹是,安井及郭非也。此承上文而言。高下一准,分并一准,散聚又一准。准有三,而其行事一「好心」而已矣,故曰「三准同」也。

    〔一七〕元材案:「申」即《.文》「申教令」之申,古注云:「申束之。」此三句又《重乙篇》,惟「申」作「辟」,「抗」作「引」,「民」作「施」。彼篇。

    桓公於管子曰:「今戟十,薪菜之靡日十里之衍〔一〕。戟一,而靡〔二〕之用日去千金之。久之,且何以待〔三〕之?」

    管子曰:「粟平四十,金四千〔四〕。粟釜四十,四百也,十四千也,二十者八千也。金四千,二金中八千也。然一之事耕百,百之收不二十〔五〕,一之事乃中二金之耳。故粟重金,金重而粟,者不衡立。〔六〕故善者重粟之,釜四百,是四千也,十四,二十者八。金四千,是十金四也,二十金者八。故出令曰一之事有二十金之〔七〕。然地非有,非有富也,通於出令,於重之然。」

    〔一〕佩云:「薪菜作薪采。《公羊哀十四年》:『然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微者也。』」元材案:《管子.五篇》云:「其庶人好耕而食,於是用足而食薪菜。」《.池篇》文云:「粟米薪菜不能相。」皆薪菜文,薪以造,菜以佐餐也。非。戟解已上文。靡,言消耗。

    〔二〕丁士涵云:「者敝之假字。《文》:『敝,也。一曰衣也。』《重乙篇》曰:『器以靡。』」佩云:「『靡』作『靡敝』。《.少》:『家靡敝。』此言兵有薪樵之,用兵有之。」元材案:「戟」解已《地篇》。「靡」作「靡敝」,是也。「靡敝」亦人常用。《

    .主父偃》:「靡敝中。」又云:「使境之民靡敝愁苦。」又云:「百姓靡敝。」又《安》:「靡敝家。」又《.伐功篇》云:「未蠡之功,而靡弊之效。」古注《安》云:「靡,散也。音縻。」《.刺篇》文云:「旅相望,甲士糜弊。」糜弊即靡弊,言消耗。

    〔三〕元材案:待即上文「民以待之」之待,也。此言十甲兵每日所消耗之薪菜,可以使十里之地平。每日所消耗之器,可以使千金之化有。日持久,用,故之之策。又案《管子.患篇》云:「故一期之,十年之蓄。一之,累代之功。」又《子.作篇》云:「凡用兵之法,千,革千乘,甲十,千里,外之,客之用,漆之材,甲之奉,日千金。然後十里之矣。其用也,久兵挫,攻城力屈,久暴用不足。」又《用篇》云:「十,出兵千里,百姓之,公家之奉,日千金。」意均此同。如此大模之,非秦以前春秋代所能有也。

    〔四〕博云:「『平』依下文作『釜』。『』字衍。」王引之云:「『粟平四十金四千』,作『粟平,釜四十,金四千。』言今之粟平,每粟一釜,其四十。金每一金(

    《孟子.公丑》注曰:『古者以一一金。,二十也。』)四千。二者皆之也。下文『粟釜四十四百也,十四千也,二十者八千也』,即承『粟平,釜四十』言之。『金四千,二金中八千也』,即承『金四千』言之。今本『四十』上『釜』字,『金』上衍『』字,而文遂不可通。」何如璋云:「『平』中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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