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1 章(第3/4页)  被隐蔽的真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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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商人,我看中的是挣钱,现在青岛房地产市场这么好,能好好挣钱就行了。”吴振顺表示要积极参与青岛新一轮城市建设开发。

    吴振顺归来后的一大动作就是清偿啤酒城公司债务。根据环宇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材料,环宇目前已向崂山区法院缴纳1000万元作为总体解决在青岛全部债务的担保。据环宇的一位债权人透露,在啤酒城公司债务方面,环宇已清偿中国光大银行及jiāo通银行贷款共2.8亿元人民币(本金加利息),“小债主的钱还了500来万,协商解决电业局电费3000万,用其他房地产解决2000余万债务,总的债务还剩下5000万元”。

    不料,宏安公司却突然要求啤酒城公司破产还债,而崂山区法院又快速判决啤酒城公司破产。始料未及的啤酒城公司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啤酒城公司在上诉材料中提出的崂山区法院未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给予啤酒城公司答辩期等违反法定程序问题,青岛市中院在裁定书中认为,崂山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向啤酒城公司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另外破产案件属于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对其的开庭审理在相关法律中并未规定明确的答辩期限,因此啤酒城公司的理由不充分,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啤酒城公司提出的另一关键问题是,自己不具备破产条件。青岛市中院则认为,啤酒城公司欠付宏安公司的工程款947万余元,虽然偿还55万元,但余款未作清偿达四年之久,已经呈连续状态,而且尚有被申请执行的债务5000余万元未清偿,因而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青岛市中院的裁定驳回啤酒城公司的申诉。广东省法律界一位知名人士解读崂山区法院和青岛市中院的裁定书后,认为从程序上看,两级法院的判决没有不当之处,但出现这样一致的判决结果,应该有有关部门干预的可能。另外,“对于审理破产案件,中间应该留时间给债权人及债务人双方协调,能不破产就不破产,但这个案件没有留给双方协商的时间”。

    此外,有环宇的债权人透露,在分担啤酒城公司的债务问题上,环宇的合作方青岛市旅游开发公司没有承担债务,反而得到两块补偿地,所做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分别在10万平方米左右,“真是因祸得福”。

    祸起新规划?

    啤酒城公司的债权人反映,啤酒城的破产不过是多方力量争夺啤酒城土地的表现。

    啤酒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不久就对啤酒城资产进行拍卖。青岛市当地媒体的一篇文章,称这次拍卖为一槌定音的阳光拍卖。但知情人士却表示了异议:首先,地面设施的起拍价为1.2亿元人民币,保证金却要缴纳1亿元人民币,而有关法律规定,一般只需jiāo起拍价的10%即可。

    这家媒体同时还报道,拍卖现场有数家单位竞拍,实际情况是只有两家,“拍卖师就叫了3声,一声加价100万,最后东亿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东亿)以1.23亿元的价格拍得啤酒城地面设施,整个拍卖过程10分钟不到,并没有出现激烈竞拍的场面。”一位到过拍卖现场的知情人士说。

    更大的玄机其实在啤酒城的新规划上。

    青岛市当地媒体发布的消息是,啤酒城易主之后,将进行商业运作,但如何运作却只字未提。环宇的一位债权人透露,所谓的商业运作,其实就是将啤酒城现有的土地中,近200亩重新规划再做一个啤酒城,以供每年举办啤酒节用,剩下的土地则做房地产开发。据记者调查,目前这个规划已被提jiāo青岛市人大,正在走相应的程序。

    这是一块诱人的蛋糕。有知悉规划内容的人士算了一笔账(按规划内容),规划含金量最大的是300亩地开发高档住宅,建筑面积初步规划为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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