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民下奢侈,不遂礼制。周秦之宜,去文就质,而劝民之有利也。夫作无用之器,
聚无益之货;金银璧玉,珠玑翡翠,奇珍异宝,远方所出,此非庶人之所用也。锦
绣纂组,绮罗绫,玄黄衣帛,此非庶人之所服也。雕文刻镂,伎作之巧,难成之
功,妨害农事,辎出入,袍裘索,此非庶人之所饰也。重门画兽,萧墙数仞,
冢墓过度,竭财高尚,此非庶人之所居也。《经》云:“庶人之所好者,唯躬耕勤
苦,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制之以财,用之以礼,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素有蓄
积,以储其后,此治人之道,不亦合于四时之气乎?
举措
举措之政,谓举直措诸枉也。夫治国犹于治身:治身之道,务在养神;治国之
道,务在举贤;是以养神求生,举贤求安。故国之有辅,如屋之有柱;柱不可细,
辅不可弱;柱细则害,辅弱则倾。故治国之道,举直措诸枉,其国乃安。夫柱以直
木为坚,辅以直士为贤;直木出于幽林,直士出于众下。
故人君选举,必求隐处,或有怀宝迷邦,匹夫同位;或有高才卓绝,不见招求;
或有忠贤孝弟,乡里不举;或有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或有忠质于君,朋
党相谗。尧举逸人,汤招有莘,周公采贱,皆得其人,以致太平。故人君悬赏以待
功,设位以待士,不旷庶官,辟四门以兴治务,玄以聘幽隐,天下归心,而不仁
者远矣。夫所用者非所养,所养者非所用;贫陋为下,财色为上;谗邪得志,忠直
远放,玄不行,焉得贤辅哉?若夫国危不治,民不安居,此失贤之过也。夫失贤
而不危,得贤而不安,未之有也。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是以聘贤求
士,犹嫁娶之道也。未有自嫁之女,出财为fù。故女慕财聘而达其贞,士慕玄而
达其名,以礼聘士,而其国乃宁矣。
考黜
考黜之政,谓迁善黜恶。明主在上,心昭于天,察知善恶,广及四海,不敢遗
小国之臣,下及庶人,进用贤良,退去贪懦,明良上下,企及国理,众贤雨集,此
所以劝善黜恶,陈之休咎。故考黜之政,务知人之所苦。
其苦有五:或有小吏因公为私,乘权作jiān;左手执戈,右手治生;内侵于官,
外采于民,此所苦一也。或有过重罚轻,法令不均;无罪被辜,以致灭身;或有重
罪得宽,扶强抑弱,加以严刑,枉责其情,此所苦二也。或有纵罪恶之吏,害告诉
之人,断绝语辞,蔽藏其情,掠劫亡命,其枉不常,此所苦三也。或有长吏数易守
宰,兼佐为政,阿私所亲,枉克所恨,逼切为行,偏颇不承法制,更因赋敛,傍课
采利,送故待新,夤缘征发,诈伪储备,以成家产,此所苦四也。或有县官慕功,
赏罚之际,利人之事,买卖之费,多所裁量,专其价数,民失其职,此所苦五也。
凡此五事,民之五害。有如此者,不可不黜,无此五者,不可不迁。故《书》云:
“三载考绩,黜陟幽明。”
治军
治军之政,谓治边境之事,匡救大乱之道,以威武为政,诛暴讨逆,所以存国
家、安社稷之计。是以有文事,必有武备,故含血之蠹,必有爪牙之用,喜则共戏,
怒则相害;人无爪牙,故设兵革之器,以自辅卫。
故国以军为辅,君以臣为佐;辅强则国安,辅弱则国危,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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