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跟母亲最大的不同是母亲从不会跟我提起我出生的地方更不会提起西拉沐伦河和红山,而父亲则偶尔会用一种不甘又试探的心情给我讲那么一点关于老家的人和事。
可以说在这次之前我对于老家的那唯一一点印象都是父亲传授给我的。
父亲动作夸张的站在我面前用力的比划着,说,“相传草原上有一位老猎人,他有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只要打猎的时候骑着这匹骏马就一定能满载而归。”
“这个消息传到了一个富人耳朵里,富人想将骏马占为己有,无论是出高价买或是用其它的马来换,老猎人都没有同意,于是富人起了歹意。一天,富人骑着自己的黑马去老猎人家做客,老人摆下“肩胛术兀思宴”款待富人,可富人却独吞了美味的肩胛肉,没留下半块。”
“到了晚上又趁老猎人熟睡的时候弄死了白马。第二天一早,富人就急不可耐地告诉老猎人:“不好了,我看见您的白马死掉了。””
“然而老猎人却说:“我活了七十多岁,从来没有独自一人吃过肩胛上的肉,哪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边说边同富人一起去看,果然,死掉的不是老人的白马,而是富人的黑马。”
“原来昨夜下了大雪,富人的黑马身上落了一身的雪霜,富人误将自己的马当成是老猎人的白马,而猎人的马却安然无恙。”
“不久,此事就传遍了草原,草原上便有了“肩胛骨,大家吃”的习俗。”
巴尔思不管怎么粗鲁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尊重并且喜欢自己民族的传统。所以我不再着急,放松下来,身子微微后仰,等着巴尔思那家伙把他用小刀卸好的肩胛骨肉亲手送到我的嘴边来。
果然不出所料巴尔思很快就把最好的那部分羊肉分给了我一半,我们的吃法简单而且原始,唯一的调料就是旁边放着一个盐碗。
不是抓一把盐洒在烫手的鲜嫩清香的羊肉上,而是先把手指伸进盐碗里抓一下,沾上一点盐巴出来,接着直接用沾了盐巴的手抓住肥美的羊肉,大口大口的放进嘴里,最后意犹未尽的吸吮一下手指上没有被羊肉带走的盐粒。
好吃,真的好吃。
最好的草原羊,最好的杀羊人,最好的大厨,所有的一切加在一起成就了让我一生难忘的一顿手抓羊肉大餐。
这才是真正的手抓羊肉,平常那些有钱人在饭店里吃的都太弱了。
可是当我们俩风卷残云的把肩胛骨肉吃完的时候巴尔思却没有立刻将肩胛骨毁掉,而是双膝跪地嘴里念念有词,双手捧着肩胛骨,然后突然松开,啪嗒肩胛骨落地。
他睁开眼睛仔细查看,并且用手小心翼翼的丈量测量,最后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明天巳时出发,向西南走,去赵宝沟。”
巴尔思竟然用刚刚吃完还带着羊肉热气和芬芳的肩胛骨占卜,而也许这样带着温度的占卜才最灵验。我禁不住轻轻点头,表示我看懂了。
我没想到巴尔思这么粗鲁的家伙居然对我的毕业实习如此重视,连出门的时间和方位都要进行进行占卜之后才做决定。
这根本不符合他说走就走天大地大哪里都是他的家的豪放性格,也不符合他整天借酒消愁的一个酒鬼形象。
到底是为了什么?
巴尔思为什么那么尊重教授?为什么对教授说的话言听计从?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特别的关系?
暖呼呼的火撑旁,香喷喷的羊肉大餐边,我的疑问越来越深。
我越来越觉得教授把我单独一个人带到西拉沐伦河这件事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这里面也许隐藏者一个极大的秘密。
而我每天都会分别给师母和唐婉发一条短信过去,可是每一次都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音,她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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