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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管理,笔者认为政府应该让一些行业商协会担当起行业管理的任务。因为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政府在治理商业不道德行为的同时,往往存在着不够专业的现象,政府对经济生活中的具体现象不是很了解,如果政府能够赋予一些行业商协会一定的公权力,就可以基本做到“事事有人管”。如同他们没有管好,政府和公众就可以直接向他们问责。现在中国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组织,但这些组织其并不具备对行业管理及规范的职能,这些组织的潜力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笔者曾在全国工商联某直属商会有过工作经历,工作期间笔者发现中国现在行业商协会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现在行业组织制定的规则基本上属于行业自律公约,只对这些组织的会员具有约束力,但问题在于并不是行业内的所有企业都加入了行业商协会,行业商协会的规则只对会员有效,而对非会员无效。即使是对会员也是呼吁呼吁,而并非强制执行,因此很多东西都是形同虚设。如果这些组织能够在政府及法律授权范围内拥有对行业管理的“公权力”,那么这些单位就可以对违背商业道德的行为直接进行处理,这样中国也就不会存在那么多“没人管”的事情,或是“管不住”的事情,。当然行业商协会也是在国家法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下运作的,以笔者看来这应该是可行的。

    立法限制上市公司薪酬

    2、对富人有效征税

    对富人有效征税主要是要提高富人的个税起征点和资本利得税、利息税、红利率税率,而这些我国还都没有,更没有事关富人的财产税之类。 富人拥有比穷人更多的财富,掌握比穷人更多的社会资本。富人的劳动收入比例远远低于资本收入;如果资本收入没有被征税,或比例很低,那么富人的财富增长的幅度会比穷人更多,会造成更大的不平等。

    从富人那里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世界各国所通行的处理收入分配过于悬殊的政策。简单地说,我们不得不接受市场所造成的收入差距,矫正的办法是在已经形成的收入分配上多征富人的税。

    恰好在这一点上我国的税制不能有针对xìng地对富人征税。我们的累进所得税只适用于工资部分,而大部分的富人不是靠工资而致富的。他们致富的主要原因是财产xìng收入高。这部分收入税务局缺乏信息,无法对他们征税。即使他们老实地申报了,也没有累进的税制,只是20%的统一税率。更何况目前个人所得税只占总税收的7%,其他的93%直接间接都和消费者的购买有关,而和家庭的储蓄无关。你的钱放在柜子里,或者存了银行,政府是不会对这部分钱征税的。

    但是你一旦消费,买了东西,政府就对此征税。打电话,付电费,在超市买东西,国家都在征税。富人的消费虽然高,但是从比例而言他们的储蓄比例高,相对的消费少。而穷人的所得几乎都消费掉了,这部分钱都要jiāo税。所以从比例上看富人收入中纳税的比例比穷人的低。结果我们的税制成了按收入的累退税。改革税制,按总收入征税,并且采用累进税制是减缓收入差距的重要措施。

    3、设立中国慈善日 加强社会互助

    在中国,2007年以前中国的慈善捐款约占中国GDP的左右,2008年汶川大地震其捐款总额也才600亿元左右,而2010年的西方五省大旱灾中国的捐款总额也才100亿元左右。在美国每年慈善捐款要占到GDP总额的9%左右,而在中国2008年最多也就占到GDP的3%左右。慈善捐款是社会互助一个非常大的资金来源,中国每年的教育投入也才占到GDP的3%,中国每年的军事投入也只有GDP的5%。如果中国每年的慈善捐款总额能够达到GDP的3%左右,那么这将是与中国的教育投入相当的一大笔资金,这对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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