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都能如我所愿。最先、最后、最深地留给我印象的,就是狼群的气味。每当凛冽的冬风稍稍缓下来的时候,这种气味就扑鼻而来,弥漫我的周围,让我几乎不能喘息。这像是葱韭大蒜连同翻到了的醋瓶,夹杂了辣椒味的白酒,让我终生难忘。有时,一只老狼从我面前走过,朝我呼出一口气你尽可以想象,你正站在一个从来没有刷过牙、茹毛饮血的家伙面前。
从一开始,我就将样本采集的目标定在了雪狼的身上,因为我必须保证样本的优秀xìng,而只有优秀的基因才可能在未来最恶劣的环境中被自然选择,并遗传下去。然而,每当我慢慢走向雪狼,他总是站起身,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尤其是看着我那取注shè器的手。要是我舍远取近,取那些弱一些的狼的基因样本,或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所有麻烦。但是,我已经铁了心了,因此便耐心地等下去。
我随身携带的食物以一种令我忧虑的速度被消灭着,虽然我硬是撑着,减少了每天的食量,并对自己说:再坚持一天,再坚持一天,可到最终,基因还没采集到,食物供应却断了。到了最后期限,我还是不甘心放弃,不甘心空手而归。那怎么办呢?看着狼群茹毛饮血的情景,我感到胃里有一些寒寒的。可是空腹挨了几天饿,我终于忍不住了。其实,对于生吃食物,感觉还挺神秘呢。
一个星期了,狼群什么收获也没有,雪狼在夜里常常发出凄厉的嗥叫,以抒发饥饿的悲哀。巴克也跟着喊了起来,高亢幽婉。其他狼也齐声合唱。我不得不挖苔藓来吃很难想像,更难入口。吃了两天后,就宁愿空腹了。
饥饿的狼群在司徒尔特山谷附近苦苦地追索着,望尽天涯路,连秋毫也不放过。
终于有一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狼群在山谷南面二十公里处,发现了一队从人类的营地偷偷跑出来探险的情侣驯鹿。经久不见的美食总算让雪狼笔直地竖起了耷拉着的耳朵。两头鹿一摇一摆、堂而皇之地走过十几只大公狼埋伏的小土丘,竟然无视了危险的存在。当雄xìng驯鹿将踏过土丘的第一只蹄子踩进松软的雪里,狼群暴露了。一刹那,一个巨大的神经冲动给了他的身体一个本能的反应,他侧过身向没有狼的那一面跑去。然而,十几只大公狼早就锁定了目标,没有号令,一跃而上。雌驯鹿惊吓地躲开了第一次攻击,当几只狼围过来的时候,她依然奋力挣扎,巨大的铁蹄疯狂地乱踩。然而巴克依旧不依不饶地牵制着她,最终,雌驯鹿失去了机会。
雄驯鹿倒是不怎么好对付。雄驯鹿脾气暴躁,身材高大魁梧,起码比我要高出不少,还没算上鹿角呢。雄驯鹿飞快地奔跑着,雪狼和十多匹大公狼跟着他一起奔跑、急转弯、再奔跑,像是一股自由的流水,流过漫漫雪野。雪狼做了一次瞄准,后腿一蹬,腾空的身子扑向了雄驯鹿。雄驯鹿还没反应过来,雪狼就寄生到了雄驯鹿的背上,锋利的爪子陷进了脊背上的ròu,深得连指甲都看不到。然而,雄驯鹿又是一个急转弯,雪狼被硬生生地摔了下去。
眼看狼群就要落空了,而我却出现在了雄驯鹿的正前方。我早已埋伏到这里,这是雄驯鹿的必经之路。雄驯鹿看见了我,想躲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驯鹿遇到紧急情况都会将鹿角向后倾斜,以起到减速的作用。此刻的我上前一个弓箭步,手中是早已准备好了的注满空气的注shè器。我双手向前撑,以缓冲雄驯鹿对我的冲击,同时,针头扎进了雄驯鹿的胸口,一针管空气进入了雄驯鹿的体内。
一秒钟,雄驯鹿的血管充满空气,三秒钟,雄驯鹿全身的血管开始膨胀,七秒钟,雄驯鹿倒地不起,十秒钟,雄驯鹿全身血管堵塞,十五秒,心肌骤停,二十三秒,雄驯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我也分到了一杯羹。只不过这杯羹没有加热、煮熟而已。或许,你们会问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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